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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LY05120-3000-2026-00103
  • 备注/文号:长汀县农业农村局
  • 发布机构:长汀县农业农村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6-08-05
长汀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2026年标准化粮食烘干中心(点)建设补充申报的通知
时间:2026-08-05 17:15

长汀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2026年标准化粮食烘干中心(点)建设补充申报的通知

  各乡(镇)乡村振兴服务中心:

  为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等9部委印发的《加快补上粮油产地烘干能力短板行动方案》(农机发〔2026〕2号)精神,加快提升我县粮食产地烘干能力,我局于2026年3月25日印发《长汀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2026年标准化粮食烘干中心(点)建设申报的通知》。经主体自主申报、乡镇审核推荐、资格审查、公示、会议研究等程序,共确定4个项目建设实施主体。现因其中1家申报主体主动放弃项目建设资格,空余1个建设指标。为确保年度烘干能力建设任务圆满完成,经研究,决定开展2026年标准化粮食烘干中心(点)建设补充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充申报指标数量:本次补充申报1个标准化粮食烘干中心(点)建设主体。

  二、补贴对象:建设标准化粮食烘干中心(点)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其中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和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

  三、补贴机具:标准化粮食烘干中心(点)购置的烘干成套设施设备,须为2026年1月1日之后购置,已享受过省级及以上财政资金补贴补助的不再享受补贴,机具的基本配置和参数、补贴额详见《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用于粮食产地烘干能力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农机[2024]6号)。

  四、时间要求:申报表(见附件2)于2026年8月11日前报送至县农机站,联系电话:0597-6831197。

  附件:1.《长汀县2026年粮食烘干中心(点)建设实施方案》

  2.2026年长汀县标准化粮食烘干中心(点)建设申报表

  长汀县农业农村局

  2026年8月5日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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