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LY05102-0400-2026-00095
- 备注/文号:汀发改审批〔2026〕135号
- 发布机构:长汀县发展和改革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6-09-01
你单位报来《长汀县项目初步设计(含概算)审批申请表》及相关材料收悉。该项目省投资项目代码为:2608-350821-04-01-334078。根据评审意见,经研究,原则同意长汀县紧密型医共体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含概算)。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设计方案:原则同意长汀县紧密型医共体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含概算)方案。
二、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改造业务用房面积为18405.87平方米,采购医疗设备共125台(套)。包括:1.实施县域资源共享中心提质扩容,改造共享中药房业务用房面积400平方米,配齐急需的医疗设备87台,具体包含影像中心设备9台,检验中心设备6台,心电诊断中心设备67台,消毒供应中心设备5台;2.实施乡镇卫生院服务功能专区建设,包括宣成卫生院中医药服务楼1029.42平方米、南山卫生院中医药服务楼1211.99平方米、三洲卫生院门诊综合楼4663.46平方米、大同卫生院等业务用房改造提升10524平方米;3.实施妇幼保健院、皮肤病防治院等县级医院薄弱专科建设,改造妇幼保健院业务用房面积577平方米,购置配套设备38台。
三、主要设计标准:
1.设计基准期为50年,使用年限为50年;
2.建筑结构安全等级:一级(三洲)、二级(宣成、南山);
3.抗震基本烈度为6度(0.05g);
4.耐火等级:二级。
四、项目概算总投资及来源:项目投资概算7156.61万元,其中:工程建设费用3645.69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444.64万元、购置设备费2861.76万元、预备费204.52万元。建设资金为申请上级补助资金及业主依法依规筹措解决,不得违规举债,不得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
五、请严格控制项目总投资,不得随意增加或减少项目建设内容,提高或降低建设标准;严格落实基本建设程序,落实建设资金,进一步加强项目管理,做好安全评估工作,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严格执行国家和我省有关环境保护、节能管理规定,不得占用生态红线,确保项目尽快建成发挥效率;按照评审意见逐一落实落细并从严控制项目建设成本。
六、接件后,请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项目单位和法定代表人对项目建设的安全质量负总责,落实招标投标制,将强制性安全质量标准等作为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落实工程监理制,督促监理单位要认真履行监理职责,特别要加强对关键工序、重要部位和隐蔽工程的监督检查;落实合同管理制,明确安全质量要求以及违约责任等。
项目资金未全部落实的不得开工建设,资金到位后方可开工建设。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关于防范新增地方政府债务和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的有关要求执行。涉及项目代建的,请按政府投资项目代建管理相关规定执行。项目初步设计或审批申请表若存在与本批复内容不一致,以本批复为准。
附件:长汀县紧密型医共体建设项目概算汇总表
长汀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6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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