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有关规定,认真编写长汀县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20年
一、总体情况
2020年,长汀县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及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0〕17号)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通知》(闽政办〔2020〕26号)要求,聚焦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聚焦优化营商环境,提升政务服务实效,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为实现长汀高质量发展超越提供有力支撑。
(一)主动公开情况
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公共查阅室、公告栏等形式,主动向社会公众公开政府信息。2020年,全县各级各部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896条,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64条,政策、规范性文件类信息88条,规划计划类信息100条,行政许可类信息178条,重大建设项目信息76条,为民办实事类信息153条,民政扶贫救灾社保就业类信息105条;国土资源城乡建设环保能源类信息261条,科教文体卫生类信息106条,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信息217条,其他类信息548条。
1.突出疫情防控信息公开。2020年,通过移动公司、电信公司针对不同人群定期发送防控知识短信80万余条;健康长汀微信公众号推送防控知识200余篇;县融媒体中心在市级以上媒体报道疫情防控典型人物事迹25篇次,在长汀电视台播报30篇次,发布新冠肺炎疫情动态50余条,相关疫情防控知识550余条;统筹利用小喇叭、流动音响638个,利用村村通广播宣传累计5060小时;全县各医疗卫生单位发放宣传材料45万余份,短信、微信朋友圈转发防控知识20万余次,每天播放防控知识微视频及LED滚动播放,悬挂横幅438条,制作防控知识宣传展板299个,入户宣传317600人次;全县各乡镇、各单位共发布户外广告牌160块,播放电子显示屏(LED)350余块,标语横幅657条,印制发布宣传单(折页)8万余张,入户宣传走访11.76万余次,以微信群、QQ群发信息10.8万余条,出动宣传车612台次。
2.推进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根据《长汀县预决算公开操作办法》规定,县本级及县直各部门单位依法、主动、及时在县政府门户网站“财政资金”专栏公开财政预决算信息。2020年,主动公开了《长汀县2019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0年预算草案的报告》《长汀县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及县本级“三公”经费预算安排和决算支出情况等有关财政预决算信息;同时,每月向社会公布一次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此外,72个县直部门单位主动向社会公开了“2019年度部门决算说明”及“2020年度部门预算”。
3.加强权力配置信息公开。县、乡机构改革“三定”规定完成后,为进一步明晰部门、乡镇权责事项,促进规范履职和依法行政,根据省、市委编办和《政府部门权责清单规范》有关要求,各相关涉改部门、乡镇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及“三定”规定,重新梳理公布部门、乡镇权责清单,推进政府职能精细化管理。到2020年底,县直25家涉改部门重新梳理并公布了权责清单;乡镇权责清单于11月分河田镇经济发达镇权责清单、汀州镇权责清单和一般乡镇权责清单三类公布实施。
4.突出就业领域信息公开。全力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稳就业工作,扎实做好就业、人才、社保等领域信息公开,确保就业局势总体稳定。2020年,发布各类招聘信息118条,公益性岗位信息4条、社保补贴信息6条、稳岗补贴信息7条、失业补助信息16条,举办大型网络招聘会3场。通过举办招聘会、开发公益性岗位、就业推荐、就业扶持等形式,为就业困难重点群体提供就业援助,帮助城镇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923人、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再就业152人。全县45家重点企业吸纳就业2386人,2020年毕业的968名高校毕业生已就业587人,2020年退役的118名退役军人已就业93人。全县城镇登记失业率为3.8%,控制在市级下达任务5.0%以内,稳就业、保就业工作成效显著。
5.推进民政领域信息公开。及时公开《关于动员社会组织做好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工作的通知》等文件,每月公布1次社会救助对象名单,定期公开低保人数和资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人次及资金,以及乡镇敬老院、农村幸福院工作经费、运营补贴等信息,不断加强社会救助、养老服务、婚姻登记、社团民非信息公开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6.做好教育领域信息公开。及时发布长汀县各级各类学校学生资助政策、教育督导等信息,主动公开《关于开展解决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适龄儿童辍学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关于开展克扣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餐费及补助等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及时发布中小学招生工作计划、工作方案等信息,主动公开普通高考录取照顾资格名单、高校专项计划考生资格名单、政策照顾等入学名单、空余学位摇号名单、中招“注意录取”考生情况等信息。同时,认真做好教师资格认定、教师公开招聘等信息公开。
7.优化营商环境信息公开。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积极推进“互联网+审批服务”,做到一手抓常态化疫情防控,一手抓复工复产审批服务工作。坚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和“一件事集成套餐”改革,坚持“一窗通办、集成服务”和惠企政策兑现服务,不断优化营商环境,提升政务服务实效,为推动长汀高质量发展超越和新时代新长汀建设提供了良好政务服务保障。2020年,县行政服务中心共受理各类办件1445826件,网办率达79.27%,当日办结率为99. 84%,电子证照生成率为99.88%,e龙岩手机端办件17120件,12345便民服务平台办件9359件。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0年度,全县各级各部门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6件,其中:当面申请7件,占比26.9%;网络申请15件,占比57.7%;信函申请4件,占比15.4%。26件申请件均已依法依规按时办结,其中:“属于已主动公开答复数”的12件,占比46.2%;“同意公开答复数”的7件,占比26.9%;“不予公开答复数”的3件,占比11.5%;“无法提供数”的4件,占比15.4%。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加强政务公开制度建设。起草制定了《长汀县政务公开专区管理制度》《长汀县政务公开政策解读回应工作制度》,健全完善了《长汀县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规定(试行)》《长汀县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等制度,进一步规范程序、明确责任,不断提高政务公开质量和水平。二是规范线下查阅点建设。在县档案馆和图书馆设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公共查阅点的基础上,根据省、市对政务公开专区建设的要求,依托县行政服务中心和乡镇便民服务中心等服务事项集中的窗口单位,设立标识清楚、方便实用的政务公开专区,为群众提供政府信息查询、信息公开申请、办事咨询答复等服务,一体推进政务公开平台线上线下多样化融合发展。三是加大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关切。认真落实《长汀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政府系统政策解读工作的通知》,对重要政策性文件,特别是涉及市场主体和群众切身利益的政策性文件,以文件解读、在线访谈等多种方式进行解读,主动发声,正面回应,增强政府信息的权威性和时效性。2020年,发布解读文件8份,开展“在线访谈”活动9期,为有效克服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努力实现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营造良好舆论环境。四是扎实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通知》(闽政办〔2020〕26号)精神,聚焦权力规范运行,参照国务院和福建省26个试点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并结合本级政府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全面梳理我县政务公开事项,认真编制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明确公开的名称、内容、依据、时限、主体、方式、渠道和对象等要素,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县级26个试点领域及18个乡镇均于9月底前初步完成了目录编制工作。经多次征求意见、审核校验,于11月初全面完成了县级和乡(镇)级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编制。
(四)平台建设情况
一是加强政府网站建设。充分发挥县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不断加强网站建设管理。全年投入5.95万元运维费、8.86万元安全服务费、1.4万元网站监测服务费,用于保障县政府门户网站的安全稳定和正常运行。二是打造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专题。根据省、市要求,积极对县政府门户网站进行了改版升级,打造长汀县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专题,实现标准目录规范化集中管理,方便群众获取信息。在专题内设置了“政策文件”、“标准体系”、“信息规范”、“服务领域”、“组织领导”、“经验交流”等子栏目,及时上传有关“两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实施意见、实施方案等政策性文件及国务院和省级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全面发布县本级和18个乡镇26个试点领域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主动分享我县经验交流工作动态及政务公开专区建设情况,全面展示推进“两化”工作成果。三是强化政务新媒体管理。充分发挥政务新媒体传播速度快、受众面广、互动性强等优势,不断加强政务新媒体监督管理。2020年,集中报备和清理了一批栏目开设不规范、关注度低、信息长期不更新的问题新媒体账号。截至目前,我县政务新媒体账号从最初50个缩减到24个,信息发布更及时,运维管理更规范,宣传效果更到位。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成立了长汀县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由政府办负责统筹协调全县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长汀县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工作目标、主要任务和实施步骤,强化了保障措施,确保按时间节点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县级26个试点领域相关部门和各乡(镇)均成立了工作专班,明确了分管领导、工作机构和工作人员,全覆盖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二是将政府信息公开及时率和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任务完成率纳入县对部门、县对乡镇绩效考核,明确了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季报填报、年报公布及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编制完成情况、公布情况、是否通过评估验收等考核指标。三是加强与市政务公开科和其他县(市、区)的沟通交流,积极探索寻找解决政务公开工作过程中重点难点问题的思路办法。组建长汀县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交流微信群,加强业务指导和沟通交流,并每日通报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编制进展情况和政务公开专区建设情况,督促各单位按时完成任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150 |
148 |
530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1332 |
705 |
14959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409 |
264 |
9567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2629 |
-283 |
903 |
|
行政强制 |
84 |
-33 |
56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43 |
0 |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
政府集中采购 |
348 |
20891006.46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
|
申请人情况 |
||||||||
|
自 然 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
商业 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26 |
0 |
0 |
0 |
0 |
0 |
26 |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18 |
0 |
0 |
0 |
0 |
0 |
18 |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1 |
0 |
0 |
0 |
0 |
0 |
1 |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3 |
0 |
0 |
0 |
0 |
0 |
3 |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4 |
0 |
0 |
0 |
0 |
0 |
4 |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七)总计 |
26 |
0 |
0 |
0 |
0 |
0 |
26 |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也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各单位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不均衡。个别单位,特别是乡镇,负责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岗位变动频繁,导致业务不熟练、水平不高。二是政务公开专区建设不完善。全县还未建成初具规模的政务公开专区,县档案馆、图书馆及部分乡镇便民服务中心等公共场所,也还未建立标准化的政务公开专区。三是政务公开制度不健全。个别单位政务公开工作制度不完善,随意性和应付性现象还一定程度存在。政务公开工作机制不健全,特别是监督制约机制不健全,对政务公开工作监管比较薄弱。下一步,我县将深入学习贯彻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健全完善公开制度,创新公开形式,扩大公开范围,丰富公开内容,不断提升公开实效。加强对政务公开业务人员的指导和培训,强化政务公开工作的监管和考核,扎实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为长汀高质量发展超越提供有力支撑。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闽公网安备 35082102000140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