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汀县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4-01-09 10:3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闽政办函[2013]139号)以及《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函》(龙政办[2013]339号)有关规定和要求,本办积极组织编写长汀县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情况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共七个部分组成。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13年1月1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开,电子版可在“中国·长汀”网站(http://www.changting.gov.cn)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长汀县汀州镇兆征路19号,邮编:366300,电话:3160037)。
一、概述
2013年,县政府办公室在做好自身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同时,切实担负起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一年来,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政府信息公开科的指导下,全县各级政府信息公开主体单位认真贯彻落实《条例》精神,不断提高思想认识,以切实保障群众的民主权利、维护群众的切身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已步入了日常化、制度化、规范化和信息化的轨道。
(一)加强领导,健全组织。我县始终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县委、县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切实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常务副县长担任,成员分别由县纪委、县府办、县委宣传部等单位领导组成,指导并监督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乡镇、各部门也相应成立或调整了工作领导小组,安排专人专抓具体工作,从而保证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正常化和规范化。
(二)规范程序,完善制度。为确保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进行,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流于形式,不走过场,我县着眼于建立长效机制,大力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有关工作制度。一是规范审批程序。严格落实领导责任制和问责制,遵循“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的原则,严格执行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的工作纪律,全力保证本地本部门信息的绝对安全。二是实行监督举报制度。我县各公开单位在政务公告栏和政府门户网站均设置了政府信息公开意见箱,并对群众举报、投诉的问题及时进行调查处理。
(三)建设载体,阳光政务。一是实施政府上网工程。网络具有信息覆盖范围广、传播速度快、形式灵活等特点,因此我们紧紧抓住政府网站这一重要载体,以县政府门户网站为主站,各单位实现互联,加快推进政府上网工程。二是设立政府信息公开栏。各单位设立一个或多个永久性的公开栏,坚持实时更新公开内容,增强政府信息工作的透明度。三是加强服务大厅建设。2013年我县行政服务中心建成并投入使用。县58个单位(县政府各部门43个,垂直管理部门15个)的362项审批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进驻行政服务中心,进一步简化和规范了办事程序,为群众、企业提供更优质便捷的服务。四是通过新闻媒体公开。通过新闻媒体等形式,将政府工作动态类信息随时向公众公开,拓宽人民群众参与政务活动的渠道,大大方便了群众了解公开内容,参与监督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和类别
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将与经济建设、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相关的政府信息,通过政府网站、公开栏、新闻媒体、公共查阅室等形式,主动向社会进行了公开。截至2013年12月31日,全县各级负有公开义务的行政机关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732条,其中县政府及其办公室主动公开412条。
主动公开的公文类信息中:机构职能类信息152条,占8.8% ;政策、规范性文件类信息217条,占12.5% ;规划计划类信息162条,占9.4% ;行政许可类信息101条,占5.8% ;重大建设项目、为民办实事类信息163条,占9.5% ;民政扶贫救灾社保就业类信息108条,占6.2% ;国土资源城乡建设环保能源类信息373条,占21.5% ;科教文体卫生类信息145条,占8.4% ;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信息179条,占10.3%;其他类信息132条,占7.6%。
2008年5月1日施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来,全县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855条。
(二)信息公开的形式
1、政府门户网站
公众通过“中国·长汀”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可查阅县、乡(镇)两级政府及县直部门单位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通过“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栏目,可向各行政机关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并查阅公开申请处理的情况;通过“公开意见箱”,可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建言献策;通过标题、类目、文号、关键字等“信息检索”功能,公众可方便地查阅到各公开单位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2013年,县政府及其各部门、各乡镇通过网站公开政府信息1732条,网站专栏页面访问量达69.3万人次。
2、政府信息查阅点
县档案馆和图书馆均设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公共查阅点,各公开单位定时将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份)送交“两馆”,公众可在两个查阅点查阅到自己所需的资料。今年县档案馆共接待公众查阅政府公开信息35人次。
3、新闻媒体
县内重大事件、重大决策、重要措施等,特别是关系群众的重大民生事项,通过长汀电视台、长汀广播电台等形式,直观形象地展示给公众。2013年全县通过广播电视公开政府信息23条。
4、政务公开栏等其他渠道
通过在办公场所、公共场所设立公开栏等的方式向社会公开最新的政策法规、重大事项等信息,以及各单位的办事指南、领导信息、科室职能职责等,方便群众知事办事。2013年全县通过政务公开栏等形式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44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2013年,全县各级政府机关严格按照《条例》规定和依申请公开的程序,受理公民、个人和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58件,其中当面申请39件,传真申请1件,电子邮件申请3件,网上申请2件,信函申请13件。申请的内容主要涉及征地拆迁、招商引资、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劳动就业以及教育和人事等方面的政府信息。受理的58件依申请公开信息已全部答复。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截至目前,全县没有收取有关依申请公开的任何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本年度未发生因违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定而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申诉的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人事变动频繁,公开工作开展受影响。许多单位因人员调整频繁,工作衔接不够完善,导致公开工作经常出现间断。
2、个别单位重视还不够。个别单位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识不足,缺乏工作主动性,简单应付,流于形式,工作效果不明显。
3、公开重点还不够突出。有的单位公开重点不突出,避重就轻,只注重形式,不注重实效,没有及时公开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公开的内容仍较单一,不够规范,公开内容更新不及时,公开资料不够完整。
4、监督管理力度不够。一些单位被动接受上级检查的多,自觉进行自查和抽查的少,个别单位对查出的问题整改不够及时。舆论和社会监督也有待加强。
(二)改进措施
1、加强监督力度。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促使一把手真正负起责任,认真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继续强化政府信息公开监督,把组织监督、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有效地落到实处,促进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平衡开展。
2、规范公开内容。严格按照《条例》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要求,切实做好政务的对外、对内公开工作。不断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紧紧围绕人民群众密切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和涉及到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进行公开。
3、提高公开实效。切实转变机关作风,规范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认真解决群众关心、社会关注、反映强烈的问题,扎实有效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增强权力运行透明度,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努力建设勤勉高效、诚信包容、廉洁清新的政府,为加快率先崛起、建设幸福长汀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七、附表
 
指 标 名 称
计量单位
2013年度
历年累计
主动公开文件数
 1732
 6855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1732
 4155
2.政府公报公开数
 0
 0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58
 196
其中:1.当面申请数
 39
 114
2.网上申请数
 2
 42
3.信函申请数
 13
 20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58
 196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53
 190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1
 2
3.不予公开答复数
 0
 0
4.其他类型答复数
 4
 4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数
 4153
 20892
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减免金额
 0
 0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0
 0
行政复议数
 0
 0
行政诉讼数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