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长汀县2017年度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
时间:2018-09-21 09:59

关于长汀县2017年度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

2018912日在长汀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上

长汀县财政局局长  任汉书

 

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县人民政府委托,现将2017年度财政决算(草案)报告如下:

2017年,我县财政认真贯彻中央、省、市和县委各项决策部署,县委的正确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工作监督和上级财政部门的支持帮助下,全面落实县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决议,着力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经济提质增效和民生改善,全县财政运行总体情况平稳,财政改革和发展取得新进展

一、2017年收支决算

(一)2017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

1. 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决算

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决算结果为436492万元,包括:

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215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66600万元)的108.3%,比上年增收7357万元,增长11.4%

上级补助收入215526万元。其中:返还性收入3471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128467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83588万元。

地方政府债券转贷收入101624万元,其中:置换债券17624万元,新增债券84000万元

上年结转收入19951万元。

调入资金10013万元,主要是从政府性基金调入10000万元。

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7219万元。

2. 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

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结果为413745万元 包括: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71521万元(含上级补助和上年结转等支出),其中:本级支出229186万元,完成调整后预算(231597万元)的99%,同比增支40910万元,增长12.4%

上解上级支出2703万元,其中:原体制上解支出907万元(因法检上划,原体制补助减为零后还应上解907万元),专项上解支出1796万元(主要是信用社企业所得税省级分成1191万元,政法经费保障体制改革专项上解424万元,精准脱贫上解265万元)。

政府债务还本支出17624万元(置换债券),其中:地方政府债券到期还本支出11266万元,其他一般债务还本支出6358万元

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1897万元。

3. 平衡情况

上述收支相抵,结转结余22747万元,其中:结转下年使用22747万元。

(二)2017年全县政府性基金收支决算

1. 全县政府性基金收入决算

全县政府性基金收入决算结果为65439万元,包括:

政府性基金收入55998万元完成调整后预算(54149万元)的103.4%,比上年增长180.4%。主要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收入52506万元,同比增收33976万元,增长183.4%

上级补助收入5699万元。

上年结转收入3742万元。

2. 全县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

全县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结果为49863万元,包括:

政府性基金支出39863万元(含上级补助和上年结转等支出),其中:本级支出33989万元,完成调整后预算(34149万元)的99.5%,比上年增长39.2%

调出资金10000万元(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用于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3. 平衡情况

上述收支相抵,结转结余15576万元,其中:按规定用途结转下年使用15576万元。

(三)2017年全县国有资本经营收支决算

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决算结果为238万元,全部为县国投公司当年上交利润,完成调整后预算的100%

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结果为238万元,用于安排粮食收储企业职工遗属生活费、人员安置费和国有企业资本金注入等支出,完成调整后预算的100%

上述收支相抵,当年平衡。

(四)2017年全县社会保险基金收支决算

1. 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决算

全县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决算结果为92130万元,包括:

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6316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63377万元)的99.7%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23513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3781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25874万元。

上年结转收入28962万元。

2. 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决算

全县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决算结果为55412万元(含上年结转),完成年初预算(59723万元)的92.8%,包括: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21971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10957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22484万元。

3. 平衡情况

上述收支相抵,结转结余36718万元,其中:按规定用途结转下年使用36718万元

二、其他重要事项情况

1. 经批准举借债务情况

2017年,省财政厅核定我县新增政府债务限额84000万元,我县实际收到新增债券转贷资金84000万元,其中:一般债券84000万元。截至2017年底,全县政府债务余额287695万元,其中:一般债务257701万元,专项债务29994万元。全县政府债务余额严格控制在省财政厅核定、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批准的政府债务限额301939万元内。

2. 超收收入安排情况

2017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72159万元,比年初预算66600万元,超收5559万元,主要是得益于稀土原材料价格回升和纺织行业形势改善,第二产业税收收入增长较快。按照预算法和财政部的有关规定,超收部分全部用于转增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3. 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情况

2017年底,全县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余额为21897万元,其中:上年余额17219万元已在2017年全部动用,另外,按规定当年转增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的当年结余6338万元,基金调入10000万元,当年超收收入5559万元。

4. 上年结余结转资金及其使用情况

2016年底,我县结转资金(含基金)23693万元,实际使用21056万元,主要用于农林水支出、教育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城乡社区事务支出等,结转2018年继续使用2637万元。

5. 结转下年支出情况

2017年结转下年支出(含基金)38323万元,比上年增加14630万元(主要是基金本级结转增加12331万元),增长61.7%

6.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支情况

2017年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教育系统收费)4594万元,上年结余1977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支出4613万元(其中:教育支出4613万元)。收支相抵,结转结余1958万元。

7. 部门决算情况

2017年部门决算汇总收入41.5亿元,同比增加0.7亿元,增长1.7%。部门决算汇总支出40亿元,同比增加1.2亿元,增长3.1%,部门收支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改革增资、县绩效目标考评奖励标准提高,财政支出进度加快。2016年度县级部门决算批复率为100%,目前正在组织开展2017年度县级部门决算账表一致性核查,并为2017年度县级部门决算批复做好前期准备工作。

三、2017年财政主要工作情况

2017年,财政部门强化预算管理,认真执行县人大有关决议要求和批准的预算,落实中央各项减税降费政策,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切实加强财政管理,在促进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中积极发挥职能作用。

(一)扶持实体经济健康发展

1. 落实国家结构性减税和普遍性降费政策。2017年,落实国务院六项减税措施,全年实现减税1260万元;取消、减免、暂停征收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共13项,全年实现降费280万元,有效减轻了企业税费负担。

2. 加强企业融资服务。一是利用企业应急保障资金5000万元,为22家企业过桥还贷30笔,共计金额2.32亿元。二是将中小企业融资担保基金增加到1亿元,为15家企业贷款提供了5330万元的担保。

(二)资金筹措力度不断加大

1. 争取上级补助扶持。全年争取上级财政对我县转移支付资金补助22.12亿元(含基金),其中,一般性转移支付13.19亿元,专项转移支付8.93亿元,上级对我县均衡性转移支付、县级基本财力保障和生态文明建设等方面的补助力度持续加大。争取地方政府债券资金10.16亿元,其中置换债券1.76亿元,新增债券8.4亿元。

2. 盘活存量资金。2017盘活部门单位和乡(镇)的财政性资金结转结余1.48亿元,重点用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城乡医疗救助、农业信贷担保、中小河流治理、水利建设工程等民生投入、脱贫攻坚和项目建设等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

(三)民生保障水平稳步提高。

1. 加大民生投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反对浪费要求,着力压缩一般性支出,加大民生事业的投入力度。2017年,全县与民生相关的重点支出30.76亿元,增长11.4%,占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重82.8%其中:教育支出8.06亿元(21.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7.59亿元(20.4%)、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3.23亿元(8.7%)、农林水支出6.49亿元(17.5%

2. 落实民生政策一是大力支持造福工程易地扶贫搬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等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二是全面实施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支持教育协调发展。三是稳步提高社会保障待遇水平,完善社会保障和就业制度。四是支持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三保合一,推进汀州医院主体功能外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五是支持河长制、山水林田湖草综合整治等项目,加大生态保护力度。

(四)财税体制改革持续深化。

1. 完善全口径部门预算管理。一是加大一般公共预算与政府性基金预算统筹力度,对于政府性基金预算结转资金规模超过该项基金当年收入30%的部分,全部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用于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二是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制定《长汀县国有资本收益收取管理办法》,将县国资办监管企业利润上缴比例由5%提高到13.5%

2. 推进预决算公开工作。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福建省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规定,制定《长汀县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在中国长汀网设立财政预决算公开专栏,确保预决算公开应公开单位全覆盖,实现预决算公开公众找得着、看得懂、能监督,切实提高预决算透明度。

3. 强化预算绩效评价工作。绩效管理实现县级部门全覆盖,年初预算安排的专项资金全部纳入了绩效目标管理。2017年,共审核批复45个县直部门、116个项目绩效目标,涉及财政资金4.91亿元,比上年增长22.8%;同时,对2016年包括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在内的15个项目开展了重点评价,涉及资金5.11亿元,比上年增长76.8%

4. 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开展了全县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编报、清查工作和地方政府性债务投资项目资产清查登记工作;制定了《关于加强我县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报废管理的通知》,明确资产报废程序,切实规范国有资产处置程序,做好资产的调拨、处置工作。

(五)财政管理监督不断加强。

1+X”扶贫专项资金“最后一公里”检查深入开展,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管理改革稳步推进,国库集中支付实现县直部门单位和乡(镇)全覆盖,政府债务风险防控能力持续提高,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建设扎实推进,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顺利完成。

四、审计提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县审计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有关规定,于20183月至20184月期间,对我县财政2017年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资金实施了审计,并提出了宝贵的意见和建议。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和提出的建议,县政府高度重视,将整改责任落实到单位到人,以认真负责、积极主动的态度做好纠正、完善工作。

1. 部分预算不够细化的问题。我们将进一步完善预算编制方法,在以后年度加强年初预算细化工作,加大政府性基金预算编制细化程度。

2. 个别单位预算批复不完整的问题。我们将进一步规范预算编制和预算批复管理,完善部门预算批复完整性。

3.部分专户资金未缴存国库的问题。我们将尽快作出整改,将未缴存国库的专户资金于近期缴入国库。

4. 污水处理费、垃圾处理费529万元未上缴县国库的问题。目前,我们已督促县住建局加强非税收入征管,将县自来水公司代征的垃圾处理费和污水处理费及时、全额上缴金库。

5. 国有资本经营收益未能补充公共财政收入的问题。我们将尽快研究制定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补充一般公共预算管理办法。

6. 部分项目实施进度慢,资金闲置未能发挥效益的问题。我们将督促县环保局以及项目乡(镇),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加快完工项目竣工结算和财审工作,从而提高项目资金的支出进度。

7. 财政存量资金清理不够彻底的问题。我们已于20188月要求相关部门单位将结余资金上缴财政统筹使用。

从决算情况看,2017年全县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取得了较好成效,现提请县人大常委会审议批准。接下来,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县委的决策部署,自觉接受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解放思想、认清形势、锐意进取、扎实工作,为再上新台阶,建设新长汀作出更大的贡献。

以上报告,请审议。谢谢大家!

 

附件:1.2017年度长汀县财政决算收支情况

   2.2017年度长汀县决算公开重要事项说明

   3.2017年度长汀县政府决算公开数据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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