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就《长汀县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整县试点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文件有关起草情况说明如下:
一、制定的背景和依据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坚持稳中求进、守正创新,牢牢把住处理好农民和土地关系这条主线,锚定加快建设农业强国目标,坚持把依法维护农民权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把强化集体所有制根基、保障和实现农民集体成员权利同激活资源要素统一起来,充分运用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成果,通过细致工作有序推进,确保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政策扎实落实到位,不断完善农村承包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政策体系,进一步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工作的意见》《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工作规程》《福建省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整省试点工作方案》,结合我县实际,起草了《长汀县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整县试点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
二、制定过程
2026年7月10日起草《长汀县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整县试点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2026年7月16日—2026年8月15日在长汀县政府门户网站上向社会公开征求各方意见建议。
三、主要内容
《长汀县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整县试点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主要明确了总体目标、工作原则、工作内容、工作步骤、工作要求。


闽公网安备 35082102000140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