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就《长汀县2026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文件有关起草情况说明如下:
一、制定的背景和依据
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农业绿色发展的决策部署,以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率和扩大全域全量利用为目标,以“农用优先、多措并举、科技赋能、产业增效”为原则,完善“五化”(肥料化、饲料化、基料化、燃料化、原料化)利用路径,健全秸秆收储运体系,强化技术集成与示范推广,培育市场化主体,构建秸秆综合利用长效机制,推动农业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打造闽西山区秸秆综合利用示范样板。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6年中央农业生态资源保护(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5〕87号)和《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6年中央农业生态资源保护(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6〕21号)文件起草了《长汀县2026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二、制定过程
2026年6月30日起草《长汀县2026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2026年6月2日—2026年7月2日在长汀县政府门户网站上向社会公开征求各方意见建议。
三、主要内容
《长汀县2026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主要明确了扶持方向、补助对象、补助标准、补助流程等内容。


闽公网安备 35082102000140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