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接受长汀黄屋-新桥35kV线路改造工程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备的公告
时间:2024-01-10 09:48
 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7〕46号)《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办水保〔2019〕172号)有关规定,2023年11月24日,我单位接受了长汀黄屋-新桥35kV线路改造工程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备。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01月10日~2024年02月08日。

  联系电话:0597-6831700

  通讯地址:长汀县水土保持预防监督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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