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汀县司法局工作简报
第二期
长汀县司法局办公室 2012年2月28日
长汀县司法局实施九项举措大力推进
“与法同行,共建生态长汀”水土保持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为大力传播生态文明观念,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副主席关于长汀水土保持工作的重要批示和孙春兰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增强全县公民的水土保持法律意识,促进全县水土保持事业持续健康发展,为建设山清水秀、业兴民富、环境优美、和谐生态的海峡西岸西部名城作出积极贡献,近日,长汀县司法局制定了为期一年的水土保持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方案,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一场声势浩大的“与法同行,共建生态长汀”水土保持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该方案确定了九项具体措施:
一是举办4期水土保持法制宣传员、水保监督员培训班;二是印发5万份“水土保持法律知识宣传手册”分发到水土流失区域每家每户;三是深入到各乡镇开展水土保持法律知识竞赛活动;四是在各乡镇建立固定的水土保持法律宣传栏;五是深入到各学校开展水土保持法律知识讲座,增强年轻一代的水土保持法律意识;六是印发《致学生家长一封信》5万份,让学生带法回家;七是强化阵地建设,在南岩中小学生社会实践基地布置法制宣传教育展室;八是拟结合农民文化艺术节,在重点水土流失治理乡镇举办水土保持法制文艺演出4场次,寓教于乐;九是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的优势,及时排查和调处水土保持方面的矛盾纠纷。(普法办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