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企业及站点:
根据根据《福建省商务厅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 做好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工作若干事项的通知》(闽商务〔2019〕218 号)、《关于开展农村流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补助及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点奖励的通知》(汀商务电商〔2019〕2号),农村流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经企业申报、专家评审并公示无异议;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点经站点申报,材料审核并公示无异议,现决定下拨相关补助、奖励资金,具体如下:
一、 农村流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对符合“农村流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条件的长汀供销通世达物流有限公司进行项目补助,补助金额为26.816万元(具体见附件1)。
二、 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点奖励
对符合“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点奖励”条件的四都镇上蕉村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等35个站点进行奖励,每个站点1万元,共计35万元(具体见附件2)。
附件:
1. 长汀县农村流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统计表
2. 长汀县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点奖励统计表
长汀县商务局
2019年12月13日


闽公网安备 35082102000140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