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企业:
为了鼓励我县农村产品上行,2019 年 8 月,由长汀县商务局 、长汀县财政局 、长汀县农业农村局联合出台了《关于开展电子商务助力精准扶贫及促进农产品上行资金补助的通知》(汀商务电商〔2019〕1号),10月由商务局根据《福建省商务厅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做好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工作若干事项的通知》(闽商务〔2019〕218号)文件内容,出台了《关于开展农村流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补助及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点奖励的通知》(汀商务电商〔2019〕2号)。经过前期企业自主上报,及企业项目真实性调查,目前共有24家申报“支持农村产品产销对接”项目的企业、1家申报“支持农村产品产销对接(电商仓储)”的企业、1家申报“农村流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企业、12家申报“县域农产品上行奖励”的企业符合认定条件。根据相关文件精神,现将对相关项目开展专家评审及补助、奖励金额认定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支持农村产品产销对接项目
对申报“支持农村产品产销对接”项目的企业、申报“支持农村产品产销对接(电商仓储)”项目的企业,由商务局牵头聘请市一级的相关专家开展项目评审,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共同参与项目评审工作,安排如下:
1.评审时间:2019年11月21日。
2.评审地点:长汀县电子商务中心(汀州电商物流园26栋)。
3.评审方式:由到场专家根据企业上报申报材料,对项目开展逐项评审工作,完成相关评审表格,并得出评审结论(附件1、2)。
二、农村流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补助
对申报“农村流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补助的企业,由商务局牵头聘请市一级的相关专家开展项目评审,县财政局参与项目评审工作,安排如下:
1.评审时间:2019年11月21日。
2.评审地点:长汀县电子商务中心(汀州电商物流园26栋)。
3.评审方式:由到场专家根据企业上报申报材料,对项目开展逐项评审工作,完成相关评审表格,并得出评审结论(附件3)。
三、县域农产品上行奖励项目
对申报“县域农产品上行奖励”的企业,由县商务局、财政局、农业农村局根据企业上报材料,对项目开展逐项评审工作,完成相关评审表格,并得出评审结论(附件4)。
四、其他
以上所有项目评审工作完成后,由县商务局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无误后,由县商务局按照相关程序,统一安排资金拨付。
附件:
1.长汀县支持农村产品产销对接项目评审表
2.长汀县支持农村产品产销对接(电商仓储)项目评审表
3.长汀县农村流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评审表
4.长汀县县域农产品上行奖励项目评审表
长汀县商务局 长汀县财政局
长汀县农业农村局
2019年11月19日


闽公网安备 35082102000140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