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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LY05297-0700-2026-00074
  • 备注/文号:
  • 发布机构:长汀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6-10-14
长汀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行政处罚案件公示表
时间:2026-10-14 11:09
 

长汀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行政处罚案件公示表

 

序号

编 号

姓 名

地址

违规情况

处罚情况

处罚依据

处罚时间

1

龙汀城罚罚决〔2026〕LY75号

钟**

福建省长汀县濯田镇同睦村同睦坑**号

经查明,钟**于2026年初至2026年4月在未办理《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的情况下,为了方便运输和存放农具,擅自在长汀县濯田镇同睦村大梨哩、下祠堂山场,濯田镇寨头村下祠堂山场改变林地用途,使用钩机扩宽老路、平整林地并使用水泥硬化道路及建设仓库,使用林地面积2352平方米。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三十七条第一款,属于“未经审核同意擅自改变林地用途”的违法行为,应予行政处罚。

1.责令限期恢复原状(一年内);

2.处非法改变用途林地面积2352平方米,按每平方米15元(2352平方米×15元/平方米=35280元)的罚款,计人民币叁万伍仟贰佰捌拾元整(¥3528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第一款

2026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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