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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LY05297-0700-2026-00047
  • 备注/文号:
  • 发布机构:长汀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6-08-14
长汀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行政处罚案件公示表
时间:2026-08-14 09:46
 

长汀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行政处罚案件公示表

 

序号

地址

违规情况

处罚情况

处罚依据

处罚时间

1

龙汀城罚罚决〔2026〕LY41号

**

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金尚路***号***室

  经查明,戴**在未取得狩猎许可证的情况下,于2023年至2024年擅自在长汀县三洲镇小溪头村禁山小组河边的农田里使用捕鸟网,猎获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画眉鸟4只,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属于“非法猎捕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并于2023年至2024年在三洲镇进贤农贸市场非法购买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画眉鸟2只,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属于“非法购买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违法行为,应予行政处罚。

1.没收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画眉鸟活体6只(已由厦门市公安局移交至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进行救护)

2.处罚款人民币陆万元整(¥60000)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四十八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五十二条第一款

2026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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