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LY05209-3000-2026-00019
- 备注/文号:
- 发布机构:长汀县审计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6-09-10
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结果公告
2025年度,县财政局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保障我县经济平稳发展,本级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一是财政收支管理稳健有效。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收入15.12亿元,同比增收2.76亿元,增长22.3%,排全市第1位。县财政局组织全县单位(含乡镇)积极争取转移支付补助30亿元,为我县重点项目建设提供有力资金支持。二是落实政策补齐民生短板。2025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5.87亿元,其中民生支出38.79亿元,占比84.56%,民生支出保障有力。三是财政管理水平提质增效。印发《县级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和指标设置及取值指引(试行)》;2025年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完成率和绩效结果应用率指标获得市对县考核第一名。
一、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编制审计情况
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7.09亿元,其中:地方级收入15.12亿元(含税收收入10.62亿元、非税收入4.50亿元),上级转移支付收入28.51亿元,债务转贷收入4.07亿元;支出51.09亿元,其中:公共财政支出45.88亿元,债务还本支出2.49亿元(政府债券还本);年终滚存6亿元,主要是当年度上级专项资金。
政府性基金收入14.53亿元,其中:土地出让金2.18亿元,债务转贷收入7.61亿元(含特殊再融资债券3.49亿元、新增债券3.25亿元、再融资债券0.87亿元);支出13.25亿元,其中:基金支出7.42亿元,债务还本支出4.42亿元(含特殊再融资还本3.49亿元、政府债券还本0.93亿元);年终滚存结余1.28亿元。
社会保险基金收入6.93亿元,支出6.32亿元,滚存结余6.51亿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结余0.29亿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结余6.21亿元),其中:2025年结余0.61亿元,2024年以前结余5.9亿元。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349万元,支出334万元,年终滚存结余15万元。
截至2025年12月底,政府性债务余额为102.25亿元,其中:地方政府债券102.08亿元(专项债券59.83亿元、一般债券42.25亿元),其他债务0.17亿元。2025年地方政府债券还本付息支出6.33亿元,其中:本金3.42亿元、利息2.91亿元。至2025年底,我县政府债务率预计为168%,债务风险维持在黄色风险提示等级。
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收入执行不规范。一是2025年厦门海沧区政府对口扶贫捐赠款1200万元未缴国库。二是县财政专户结存小额担保贷款贴息资金419.17万元长期闲置。三是古韵汀州公司未按规定将参股企业分红款30万元编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二)预算支出与管理执行不到位。一是2025年度上级专项转移支付资金745.58万元未下达具体预算单位。二是未按规定从土地出让收益中分别计提农田水利建设资金18970.37万元、教育资金1444.1万元。三是县财政本级暂付款48599.27万元规模较高,未及时清理消化。四是教育、科技、农林水事务等三项法定预算支出部分项目执行率较低,有156项预算执行率低于50%,共结存资金17712.56万元,主要是上级资金147项结存17674.79万元。五是部分单位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混用,将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培训费等用于列支食堂费用、差旅费、办公费等日常支出。六是县国有资产运营中心银行存款未按利率较高的协定存款利率计息。
(三)部门(单位)落实预算管理不到位
1.垃圾及污水处理费收缴不规范。一是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以下简称县城综局)未对代征单位上缴垃圾处理费时限进行统一规范。截至2026年3月底,县自来水公司仍未将2025年第四季度及2026年第一季度垃圾处理费165.08万元上缴县财政。二是县自来水公司代征的污水处理费未按规定的每季度后次月一次性上缴国库的时间上缴。如2025年一季度污水处理费227.88万元于2025年6月才上缴。三是县城综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下简称县住建局)未对代收的垃圾处理费、污水处理费当年实际应上缴金额进行复核,存在管理漏洞。
2.松材线虫治理资金管理不规范。一是县林业局超合同约定支付款项2.82万元。二是抽查发现大同、策武等两个乡镇枯死松树清理工作对外承包未履行政府采购手续,共涉及2025年度松材线虫治理资金404.36万元,其中:大同镇129.5万元、策武镇274.86万元。
二、部门预算执行及财政收支审计情况
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县人社局)、河田镇政府2024年度预算执行及长汀荣丰水库建设工程指挥部2020年1月-2025年8月财政收支进行审计,发现问题金额426.59万元。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违规支付资金。一是县人社局机关社保中心违规发放退休服刑人员养老金3.62万元。二是县人社局人才市场中心违规支付职工小车停车费2.68万元,违规支付县人社局报刊费5.50万元。三是长汀荣丰水库建设工程指挥部2021-2023年违规发放聘用人员绩效工资计3.4万元。
(二)违规兼职并领取补贴。河田镇上街村、窑下村等27个村主干违规兼任“六大员”,领取工资47人次5.39万元。此外,黄坑村等8个村团支部书记津补贴领取人员与任职名单不一致,涉及8人0.96万元。
(三)资金拨付不合规。河田镇违规将经济发达镇财政管理体制补助资金400万元转入实体账户使用。县人社局通过虚列支出将资金转到单位实体户用于发放下年度人员经费5.04万元。
三、国有企业审计情况
(一)国有企业与非国有企业(社会企业)合作项目专项审计情况
对县国投公司、古韵汀州公司、县城投公司等5家国有企业与非国有企业开展的合作项目进行审计,重点关注投资决策、所出资资金管理、投后监管等内容,涉及问题金额10459.32万元。至审计日,存在以下问题:
1.投资决策方面
(1)投资决策论证不充分、程序不合规。一是2020年古韵汀州公司未经评估将20年码头设施设备使用费及河道使用权作价400万元出资入股福建水上汀江旅游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水上汀江公司)。二是2018年古韵汀州公司出资合作的长汀县游购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游购公司),采取竞争性谈判方式购买电商平台APP未进行可行性研究,且中标公司法人代表为游购公司总经理的配偶,另外邀请的两家公司投标代表均与游购公司总经理关系密切,存在串标现象。目前资产闲置,古韵汀州公司承担损失25.79万元。三是2022年古韵汀州公司以评估价56.8万元收购长汀双子座电子商务公司(游购公司总经理的关联公司)承租泡泡屋期间购置空调、餐具等资产,未进行必要性研究。目前资产闲置,造成资金损失。
(2)合作协议重要条款缺失或不合理。一是2021年县国投公司未对“国风盛世”项目社会合作方组织实施的工程建设建安费用超出目标成本单价(3080.50元/㎡)的责任设置条款,存在重大法律和国有资产流失风险。二是2021年古韵汀州公司将新媒体及智慧旅游平台运营项目发包给无足够运营能力的游购公司(古韵汀州公司占股70%),合同价合计162.2万元。古韵汀州公司已支付90万元,项目搁置超三年以上仍未办理结算。
2.资金管理方面
(1)股东未按规定缴交资本金。一是2019年县国投公司出资合作的福建欣意合金电缆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欣意电缆公司),社会股东河北保定宇通电线电缆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定宇通公司)、保定浩达八方科技有限公司资本金分别少缴565.02万元、28.67万元。此外,股东保定宇通公司仍欠缴资本金的利息与罚息740.57万元。目前,欣意电缆公司资不抵债。二是2020年县交投公司出资合作的交发工贸公司,社会股东林宝公司少缴资本金194.14万元及利息46.59万元。三是2020年古韵汀州公司出资合作的水上汀江公司,社会股东商舟文旅公司少缴资本金1100万元。经审计督促,商舟文旅公司已缴足。四是2024年县国投公司出资合作的“金汤公馆”项目,社会合作方按股比仍欠缴项目公司运营资金319万元。经审计督促,合作方已缴足。五是2019年县城投公司出资合作的航闽公司,社会股东中航美丽城乡环卫集团有限公司少缴资本金1667.86万元。上述违反相关法律规定,股东之间权利义务不对等,侵害了国有资产权益。
(2)未及时收回垫付款项或少取分红款。一是县国投公司未向“璀璨新城”项目社会合作方收回垫付的土地款3528.89万元。县国投公司2023年6月已通过收购合作方对应10%股权方式完成整改。二是县交投公司未向“御璟湾”项目社会合作方收回垫付的土地款、项目公司运营资金计3440.51万元及利息305.17万元。 三是古韵汀州公司与社会合作方合资成立的水上汀江公司未按章程规定按实缴出资比例向股东分配利润。按实缴股份计算,古韵汀州公司2020-2024年5年少分红170.02万元。古韵汀州公司也未对水上汀江公司提供的财务报表真实性进行审核。四是古韵汀州公司未向合资公司振兴丁屋岭公司收回代其缴纳的员工“五险一金”20.74万元。
3.投后监管方面
(1)国有资产监管不到位。一是将合资公司管理权全部让渡给社会合作方。县国投公司出资的“璀璨新城”“国风盛世”,县国投公司及古韵汀州公司共同出资的“金汤公馆”,县交投公司出资的“御璟湾”等4个房地产项目,国有企业分别占股70%、51%、90%、51%,均将合资公司的财务,工程及设计、营销等管理全部让渡给持股比例较小的社会合作方,控股不控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责任缺失。二是2023年1月古韵汀州公司出资合作的母亲缘灯会项目,占股20%,未履行监管职责,将项目交由合作方运营,古韵汀州公司承担亏损55万元。三是投资成本管控不到位。如县国投公司合作的欣意电缆公司长期处于亏损状态,2019-2025年5月累计亏损5385.20万元,目前已资不抵债,县国投公司未及时采取措施减少损失。
(2)工程项目未按规定招投标。“璀璨新城”“国风盛世”“金汤公馆”“御璟湾”项目共有18个400万元以上工程项目未公开招投标,合同总价223400.57万元。此外,“国风盛世”项目电线电缆供应、入户门供货及安装等5个项目合同总价496.91万元,采取指定采购方式,未按规定招标。
(3)未正确行使股东权利。一是未采取措施督促合作方落实合同建设内容。古韵汀州公司出资合作的水上汀江公司合作方未按约定投资3.5亿元完成码头设施、一江两岸景观升级等建设项目,目前仅投入建设620.20万元。二是未按协议约定委派相关人员。如古韵汀州公司派驻合资公司水上汀江公司副董事长2024年1月离职未重新委派,也未按约定委派会计。
4.存在违规兼职行为。古韵汀州公司时任总经理汤金水于2016年4月-2022年3月在与游购公司存在业务关系的厦门中南公司担任监事,未向县政府、县国资部门报批。
(二)县属国有企业股权结构、重要资产分布与运营及工资与效益挂钩机制情况专项审计调查情况
对县国投公司、古韵汀州公司两家县属国有企业股权结构、重要资产分布与运营及工资与效益挂钩机制情况进行专项审计调查,涉及问题金额1244.02万元。存在的主要问题:
1.股权结构及对外投资管理方面
(1)投资决策前期论证不充分,造成资金损失。2019年县国投公司管理的产业股权投资基金通过长汀农行以委托贷款方式出借哈罗博公司1000万元,仅要求哈罗博公司及母公司广州哈罗博公司提供保证担保(保证效力最低),未提供资产担保,且未对保证人偿债能力进行综合评估,造成借款本息共计1244.02万元未收回。
(2)子公司整合力度不足,经营效益难以发挥。一是部分公司业务整合不足。如古韵汀州公司19家子公司中有10家2022-2024年3年经营收入低于100万元,最高收入仅为72.16万元,有2家公司3年无经营收入。二是未因量定编统筹整合人力资源。如古韵汀州公司子公司山水游逸园公司、河田研学旅游开发公司各负责管理一景区,员工分别为14人、8人,2022-2024年3年经营收入分别为149.27万元、7.19万元,工资支出为339.21万元、150.33万元,人员配置与经营效益明显不匹配。
(3)下属子公司创收能力弱,成本管控有待加强。如古韵汀州公司各子公司向古韵汀州公司借款余额合计10921.42万元,各子公司均未偿还借款本息,对母公司资金长期无偿占用。县国投公司子公司河田飞鸡公司2022-2024年3年分别亏损299.17万元、214.82万元、615.08万元,亏损大幅增加,共计亏损1104.27万元。
2.重要资产运营管理及盘活利用方面
(1)重要资产投资未充分论证,造成资产闲置浪费。一是2019年县国投公司未综合评估项目可行性的情况下,实施腾飞医疗器械产业园GMP示范车间、孵化器平台项目(总投资7068.86万元)。资产自2024年3月验收合格后闲置至今,已支付设备采购款、装修款4809.74万元。二是2021年县国投公司实施的晋江工业园区河田鸡屠宰场,总投资1.02亿元(其中债券资金0.94亿元),年设计屠宰量500万羽。2024年12月至2025年11月一年实际屠宰量为30.60万羽,经营亏损238.92万元(不含折旧)。2018年由县农业农村局划转县国投公司管理的南里河田鸡屠宰场,年设计屠宰量100万羽,足以覆盖我县目前屠宰需求。2024年11月起该资产处于闲置状态。
(2)资产管理不规范。如县国投公司策武工业新区医疗器械产业园、汀州医院主体功能外迁项目、七里小学、中区小学等12个项目已完工但未办理结算,涉及建设资金173000.65万元。
3.工资与企业经营效益挂钩机制作用方面。一是绩效工资占比低,效益激励作用不强。如古韵汀州公司子公司古韵汀州旅行社公司2024年工资支出202.56万元,其中绩效工资29.79万元,占比14.71%。二是绩效指标设置不科学。如县国投公司“纳税申报不及时次数”“资产维修维护及时有效”等日常事务性基本工作作为考核指标。古韵汀州公司未将集团利润、费用控制数等目标任务分解量化到具体子公司。三是绩效考核存在随意性,约束性不强。古韵汀州公司未对年初下达的部分指标进行考核。
四、公共投资审计情况
对县医疗器械产业园一期项目、县客家生态休闲旅游开发项目(公园道路)、县妇幼保健院综合大楼(含基坑支护工程)等13个政府投资项目进行竣工决算及工程造价核查审计,对县农村公路修复提升工程进行跟踪审计,涉及金额共计70723.34万元。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审计发现多计工程款679.76万元,主要如下:
1.县医疗器械产业园(一期)项目核定造价10938.85万元,审计发现问题核减工程造价388.81万元,其中:工程量多计核减140.47万元、未按设计图纸施工核减61.85万元、其他核减186.49万元。经审计督促已收回129.26万元。
2.县妇幼保健院综合大楼项目核定造价4357.95万元,审计发现问题核减工程造价113.67万元,其中:工程量多计核减63万元、高套定额单价及价差调整核减35.82万元、签证重复计取核减2.93万元、其他项目核减11.92万元。
3.县客家生态休闲旅游开发项目(公园道路)核定造价2830.04万元,审计发现问题核减工程造价103.94万元,其中:工程量多计核减66.33万元、未按设计图纸施工核减34.26万元、其他项目核减3.35万元。
4.县濯田镇湖头段治理工程(第二标段)、古城镇梁坑村翠竹人家竹文化旅游产业建设项目等8个项目共计核减造价64.10万元,其中:工程量多计核减20.59万元;未按设计图纸施工核减10.61万元;虚增工程量核减6.89万元;其他核减26.01万元。经审计督促已收回41.36万元。
(二)工程项目管理主要问题:一是部分工程项目未公开招投标。如县汀畅交通发展有限公司实施的县农村公路修复提升工程直接由其子公司施工,涉及项目53个,合同总价30972.6万元;工程设计、监理未公开招标,涉及金额分别为1937.19万元、966.65万元。二是合同管理不规范。如涂坊镇慈坑至林场公路改建工程签订合同早于工程预算评审时间;县客家生态休闲旅游开发项目(公园道路)及县农村公路修复提升工程部分子项目未按合同约定办理建筑工程保险。三是监理单位履职不到位。如县汀畅交通发展有限公司实施的农村公路修复提升工程,监理单位存在:工程质量验收把关不到位;虚假签证多计工程保险费、安全生产费合计18.71万元;工程进度款审核不严,多计工程款等问题。
五、民生审计及生态环境审计情况
(一)长汀县人居环境改善项目资金专项审计情况
对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长汀生态环境局等单位进行审计,重点关注农村厕所建设和改造、村庄规划编制、村容村貌提升等内容,发现问题金额609.38万元。存在的主要问题:
1.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一是改变资金用途。馆前镇坪埔村将农村厕所建设和改造资金5.79万元用于支付沈家大院水渠修复工程。涂坊镇红坊村将人居环境整治工程(外立面改造)资金4.47万元用于支付挖淤泥流沙、清理垃圾等。二是县自然资源局未将2021年度2个乡村振兴示范片整体提升规划和片区村庄规划编制项目资金42万元结余资金上缴财政。审计期间已上缴。
2.项目管理不规范。一是项目程序不合规。涂坊镇红坊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设计变更增加投资16.55万元,超项目预算价的8.56%,未报项目审批部门重新审批。县住建局以签订增补合同的方式采购垃圾分类亭31.42万元,超原合同采购金额的93.56%,未重新招标。宣成乡畲心村人居环境整治“两治一拆”项目总投资103.8万元,无项目规划及预算。二是项目现场管理不严。如涂坊镇红坊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总投资195万元,于2023年10月完工,现场签证时间均为2024年5月。
3.生态共治监管统筹金保障不足。2020年至2025年11月,共有10个乡(镇)尚欠县生态共治监督管理中心生态共治监管统筹金542.12万元。
(二)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审计情况
重点对马华如同志任县自然资源局局长期间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进行审计。存在的主要问题:
1.违法图斑整改不到位。一是土地卫片执法发现问题未整改到位。2021-2023年土地卫片违法图斑仍有646个未整改到位,整改率77.16%。二是耕地“非农化”整改不到位。2021-2023年“非农化”违法图斑有339宗未整改,整改率仅为66%。
2.部分自然资产监管不到位。一是收储用地管理不到位。收储的大同镇红卫村长汀立辉文武学校,面积18.7亩,宿舍楼、教学楼闲置。二是矿山后续监管有待加强。未建立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应急等部门矿产资源监督管理联动机制。有9个持证矿山未达到市级绿色矿山建库标准。三是耕地日常监管不够到位。如馆前汀东村2.82亩耕地复垦后抛荒。
六、审计建议
(一)积极组织财政收入。一是加大对垃圾及污水处理费等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停车场、广告等特许经营权收费收入等征缴工作。二是加大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形成的闲置的厂房、污水处理、供水、交通配套等资产的盘活力度,将预期收益变现回笼资金,用于偿还对应专项债券本息,缓解县财政专项债券还本付息压力。
(二)规范财政支出管理。一是加强对上级专项资金结余结转管理,杜绝将财政资金转入实体账户情况发生。二是严格政府投资项目审批管理,坚持实事求是、量力而行,强化对项目需求、建设内容、资金筹措方案、运营管理模式等的审核把关,并健全政府投资项目绩效评价制度。
(三)强化国有企业监管。一是国有企业应规范合作方资信核查、协议拟定、章程制定、股东会董事会决策等对外投资全流程关键环节,规避国有资产流失及各类法律风险。二是国有企业应摸清家底,突出主责主业,强化全面预算刚性管控。结合企业类型差异化设置盈利、债务管控、项目管理等指标,强化考核结果应用,严格落实国有企业经营责任追究制度。
(四)推动审计整改提质增效。一是被审计单位要压实审计整改主体责任,发挥所聘法律顾问的作用,提出可行的整改方案和明确的整改措施,落实整改举措。二是行业主管等相关部门加强对主管领域审计整改工作的监督管理,推动相关单位整改到位。举一反三推动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对审计发现问题整改不力的严肃问责。
本报告反映的是2025年度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对这些问题,县审计局依法征求了被审计单位的意见,出具了审计报告、提出了整改要求。部分问题在审计过程中已进行了整改,尚未整改的已要求限期整改纠正。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闽公网安备 35082102000140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