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LY05209-3000-2026-00017
- 备注/文号:汀审(委)办财通〔2026〕11号
- 发布机构:长汀县审计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6-09-09
关于开展长汀县财政局原局长任汉书同志
经济责任审计的通知
任汉书同志并长汀县财政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五十八条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经中共长汀县委审计委员会批准,中共长汀县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长汀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
审计组组长由俞金香担任,成员包括吴铮、魏琴花、罗天美、林玲玲。
附件: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
中共长汀县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 长汀县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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