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LY05207-3000-2025-00025
- 备注/文号:汀市监〔2025〕32号
- 发布机构:长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10-23
各股室,市场监管所,下属事业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全链条监管的意见》中关于推动“互联网+明厨亮灶”以及国务院食安委关于推进智慧监管、实施“可视化非现场监管”的部署要求,落实全国市场监管系统食品安全工作会议精神、上级市场监管部门关于“互联网+AI监管”工作部署,加快推进我县“互联网+AI监管”体系建设,全面提升食品安全智慧监管能力,现将《龙岩市市场监管局食品安全“互联网+AI监管”工作推进方案》转发你们,请各相关单位依职能推进相关工作。结合我县实际,提出具体落实措施如下:
一、成立长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互联网+AI监管”工作专班。
二、各市场监管所按照附件《计划安排表》有序推进辖区食品安全“互联网+AI监管”工作。
三、各市场监管所要按照方案的要求,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同时,向辖区食品生产经营者耐心解读政策要求,防范化解舆情风险,确保工作有序推进。
四、各市场监管所要充分利用“互联网+AI监管”平台,加强对辖区食品生产经营者的监督管理,切实提升监管效能及食品安全风险防控水平。
附件:食品安全“互联网+AI监管”工作专班组成及工作职责
长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附件
长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互联网+AI监管”工作专班组成及工作职责
为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全链条监管的意见》关于推动“互联网+明厨亮灶”和国务院食安委关于推进智慧监管、实施“可视化非现场监管”的工作要求,以及全国市场监管系统食品安全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全面提升智慧监管能力水平。县局经研究,决定成立食品安全“互联网+AI监管”工作专班。
一、主要职责
组织领导并统筹推进全县市场监管系统食品安全“互联网+AI监管”工作,及时研究解决推进中的困难问题,总结推广先进经验,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积极构建食品安全智慧监管长效机制。
二、组成人员
组 长:丁祥鉴 党组成员、食品安全总监
成 员:张斌科 综合股股长
范小乾 食安协调股股长
熊 毅 食品股负责人
兰兴洲 餐饮股股长
钟毅敏 网信股负责人
曾 燕 药械股负责人
杨栩长 城关所所长
肖 伟 大同所所长
谢烨丽 策武所所长
丘伟亮 濯田所所长
林福南 河田所所长
涂成炜 新桥所副所长(主持工作)
唐少辉 南山所副所长(主持工作)
三、工作分工
综合股:负责涉及全局性工作的协调保障,负责经费保障。
食安协调股:负责统筹协调商务、教育、工信、卫健、民政等行业主管部门协同推进食品安全智慧监管。
食品股:负责指导推进全县食品生产、销售主体、特殊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视频监控接入、AI识别应用及闭环处置。
餐饮股:牵头专班日常工作;负责指导推进全县餐饮服务主体视频监控接入、AI识别应用及闭环处置。
网信股:负责平台对接、技术标准解读、数据对接与运维保障;推进外卖平台同步推广,引导外卖商户主动接入平台。
药械股:配合食品股指导推进全县药品医疗器械行业特殊食品经营主体视频监控接入、AI识别应用及闭环处置。
市场监管所:负责推进辖区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视频监控接入、AI识别应用及闭环处置。
四、其他事项
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设在县局餐饮股,承担日常工作,牵头开展食品安全“互联网+AI监管”各项工作。办公室人员由综合股、食安协调股、食品股、餐饮股、网信股、药械股、市场监管所的业务骨干构成,后续将根据工作推进情况动态调整充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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