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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LY05120-3000-2026-00136
  • 备注/文号:长汀县农业农村局
  • 发布机构:长汀县农业农村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6-10-12
2027年度福建省肉鸡优势特色产业集群(长汀县)项目政策公开
时间:2026-10-12 16:25

2027年度福建省肉鸡优势特色产业集群(长汀县)项目政策公开

  1.文件依据:《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27年国家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和农业产业强镇储备申报工作的通知》、《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福建省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农业产业强镇、“一村一品”专业村项目建设管理工作规程〉的通知》(闽农产〔2025〕1号)。

  2.补助对象:符合条件的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事业单位、科研机构、行业协会、村集体经济组织等。

  3.补助内容:支持开展肉鸡产业集群的良种繁育、标准养殖、加工基地、流通体系、服务保障等5大工程项目。

  (一)良种繁育工程。支持河田鸡育种创新及良种繁育环节,开展育种体系建设,升级育种技术平台水平,并通过新改扩建、购置仪器设备等方式,提升河田鸡产业的自主创新能力和供种能力,支撑河田鸡产业集群自主高质量发展。

  (二)标准养殖工程。支持新改扩建河田鸡养殖场和实验基地,提档升级健康养殖、环境控制、安全防控、药残监测、鸡粪处理、无害化处理等设施设备,提升河田鸡养殖集约化、专业化、标准化生产水平,提高河田鸡产能和生产性能,改善全程质量控制和保障食品安全。

  (三)加工基地工程。以延长产业链条、补齐集群短板为目标,通过新改建扩加工基地的方式,配套饲料加工、屠宰加工、冷(冻)鲜肉加工、鸡肉精深加工、肉食品安全检测与兽药残留控制等设施设备,建立河田鸡及其产品的食用品质和食品安全控制技术规范,提升河田鸡生产加工水平,培育一体化运作、专业化服务运营主体。

  (四)流通体系工程。满足产业集群发展需求,加快建立河田鸡贸易和冷链物流体系。通过支持企业配套仓储、运输、信息化等建设,健全流通和配送体系,提高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五)服务保障工程。为推动河田鸡产业链一体化、集群化、全域化发展,通过河田鸡产业数字化智能化建设、疫病防控关键技术提升、高健康高品质效益养殖、科技人才培养平台支撑、品牌化提升、人才技能培训、设施设备升级等项目实施,构建综合服务体系,提升综合保障能力。

  4.补助标准:

  (一)筹划项目由企业(含国企)承担的,原则上中央补助资金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30%。合作社、村集体经济组织,家庭农场承担的,原则上中央补助资金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50%。由相关职能部门、事业单位等承担的,中央补助资金与其他投入资金比例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全县整体项目投资总额原则上要求达到中央补助资金的4倍以上。

  (二)中央财政奖补资金不得用于建设楼堂馆所、市政道路、农村公路、绿化养护和旅游设施等与主导产业发展无关的一般性建设;不得用于购买对产业发展没有实质性作用的玻璃幕墙、大屏幕等;不得用于人员工资、场地租赁、管理费、项目咨询和论证评审费等一般性支出;不得大量购买一次性生产资料、办公或实验耗材;不得用于“三保”和政府债务还本付息;不得与已有普惠性政策渠道支持的建设内容,如农机购置补贴、农田建设、农产品可追溯体系、农田建设等有交叉重复;不得用于亭台楼阁等形象工程。

  (三)事业单位不得承担生产经营性项目,不得以项目名义为经营主体采购设备和建设设施,不得对承担的建设任务进行转包、分包。

  5.申报程序:项目实施前由业主自愿申报列入2027年度福建省肉鸡优势特色产业集群(长汀县)项目储备库(对未列入储备的项目不予考虑资金安排),项目建设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园区管委会推荐经营主体等自主申报,长汀县农业农村局进行管理并公示。

  (一)项目储备申报材料。符合申报条件的经营主体及单位向县农业农村局提出申请,申请材料包括:

  1.项目申请报告(申报主体和项目基本情况);

  2.企业营业执照等相关资质证明材料;

  3.用林用地审批等项目前期筹备相关材料;

  4.2027年度福建省肉鸡优势特色产业集群(长汀县)项目储备表。

  (二)申报截止时间:2026年11月15日。

  附件:2027年度福建省肉鸡优势特色产业集群(长汀县)项目储备表

  咨询电话:0597-6805090

  监督电话:0597-6831481

  12388(全国纪检监察机关统一举报电话)

  长汀县农业农村局

  2026年10月12日

附件

2027年度福建省肉鸡优势特色产业集群(长汀县)项目储备表

项目名称

XX建设项目(产业类别,即一产/二产/三产)

申报单位名称

***公司

单位性质

 

注册地址

 

法人代表

 

联系电话

 

项目建设地点

 

建设期限

 

用地性质

 

总投资(万元)

计划总投资

 

其中:

申请中央财政奖补资金

 

地方整合资金

 

自筹资金

 

项目建设内容

中央财政奖补资金用于:购置X台分拣机(20万元)、X套智能温控系统(35万元)。(中央奖补资金用于补助购置农机具均不在农机购置补贴目录内)

地方整合及自筹资金用于:1.建设加工厂房XX平方米。2.超出中央资金补助部分为企业自筹。

前期准备情况

已完成****用地审批

乡(镇)人民政府或园区管委会推荐意见

 

(盖章)

  备注:①单位性质:填写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事业单位、科研机构、行业协会、村集体经济组织等;②建设内容:限300字以内,不得简单写“品牌宣传”“购置设备”等,应有数量(台套)等初步概算,并且每个类目都要有对应预算;③前期准备情况:如涉及用地的项目填用地审批,需要完成审批手续;④所有购置的设备均不得在农机补贴目录内,提交的表格需注明“中央奖补资金用于补助购置农机具均不在农机购置补贴目录内”;⑤项目建设内容属于一产、二产、三产。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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