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LY05100-0800-2020-00184
  • 备注/文号:汀政地〔2020〕63号
  • 发布机构:长汀县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0-09-09
  • 内容概述: 长汀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将县国投公司一宗地(原县正唯纺织公司地块)列入2020年度政府土地储备计划的批复
  • 有 效 性:有效
长汀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将县国投公司一宗地(原县正唯纺织公司地块)列入2020年度政府土地储备计划的批复
时间:2020-09-25 10:50

县自然资源局:

  你局《关于将县国投公司一宗地(原县正唯纺织公司地块)列入2020年度政府土地储备计划的批复》(汀自然资〔2020〕222号)已收悉。县国投公司一宗地位于大同镇李岭村,原属县正唯纺织公司用地。该地块占地面积112.7亩,不动产权号为闽(2020)长汀县不动产权第0006054号,属国有出让工业建设用地。目前,县政府对上述地块正在开展收储工作。为加快2018年长汀一中外迁周边地块专项债券收储项目资金的使用进度,根据《财政部关于加快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使用有关工作的通知》(财预〔2020〕94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同意将县国投公司一宗地(原县正唯纺织公司地块)列入2020年度政府土地储备计划,以便调整项目使用专项债券资金。

  特此批复。

 

 

  长汀县人民政府

  2020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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