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LY05100-2500-2022-00232
- 备注/文号:汀政办规〔2022〕3号
- 发布机构:长汀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22-10-13
- 内容概述: 长汀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推动长汀县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 有 效 性:有效
《关于进一步推动长汀县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已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实施。
长汀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0月13日
关于进一步推动长汀县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
实施意见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化和旅游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闽政〔2021〕8号)《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动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龙政办规〔2022〕4号),加快全域生态旅游示范县建设,以新发展理念引领我县旅游业高质量发展,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目标要求
(一)总体思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解放思想、大胆创新,推动旅游发展同闽西革命老区振兴、乡村振兴、提升城乡建设品质、创造高品质生活全面融合。牢牢把握中国建筑集团有限公司及省直有关部门对口支援契机,结合国家发改委、文旅部、文物局联合印发推动革命老区红色旅游高质量发展方案及《国务院关于印发“十四五”旅游业发展规划的通知》(国发〔2021〕32号),引入战略合作力量,加快旅游资源整合和开发,做强旅游市场主体,丰富旅游业态和产品供给,完善旅游设施和提升服务水平,满足大众旅游多层次、个性化需求,让游客乐意来、留得住、购得欢、体验好,持续打响“客家首府·大美汀州”品牌,全面构建长汀旅游发展新格局,助力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建设,努力把长汀打造成全国知名旅游目的地。
(二)发展目标。力争到2023年,全县旅游总收入突破56亿元,增幅位居全市前列;到2025年,全县旅游总收入突破81亿元,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
二、主要任务
(一)构建旅游发展新格局
1.优化旅游发展布局。加快完善“一心二核四带”发展布局。“一心”即以“长汀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旅游区”作为文化和旅游目的地进行提升打造,激发城市活力,提供集信息咨询、娱乐餐饮、休闲度假等于一体的综合服务,建成智慧旅游集散中心。“二核”即以长征国家文化公园(长汀段)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为核心,以资源聚合、项目结合、产业融合为载体,带动全县景区建设、乡村旅游发展。“四带”即以红色革命文化、生态休闲养生、客家风情体验、历史文化名城四条精品线路辐射区域为主形成的特色旅游发展带,包括以长征国家文化公园、中央红色交通线、长汀红色旧址群等为重点,打造红色体验、研学教育为核心功能的红色旅游发展带;以汀江国家湿地公园、长汀水土保持科教园等为重点,打造生态休闲、康养度假为核心功能的生态旅游发展带;以世界客属公祭母亲河大典、客家美食基地为重点,打造文化传承、民俗体验为核心功能的客家旅游发展带;以举办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日、提升历史文化名城旅游度假区等为重点,打造历史文化名城旅游发展带。〔责任单位:县文体旅游局,县委台港澳办,县发改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水利局、林业局、名城管委会、水保中心、旅游发展中心、古韵汀州文旅集团,各乡(镇)人民政府〕
2.建设全域生态旅游。树立“全县皆景区”“全县一盘棋”思想,加快全域生态旅游示范县建设,实现区域资源有机整合、产业融合发展、社会共建共享。发挥“客家首府·大美汀州”旅游品牌优势,擦亮“世界客家首府”和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名片,支持各乡镇发挥红色、历史、客家、美食、民俗、生态、休闲农业、水土流失治理等资源优势,重点开发红色文化研学、生态观光旅游、乡村体验度假旅游和康养休闲旅游等旅游产品。结合乡村振兴发展战略,加快推进长汀森林康养小镇和森林康养基地建设。〔责任单位:县文体旅游局、发改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住建局、交通局、农业农村局、水利局、商务局、林业局,汀保局、名城管委会、水保中心、旅游发展中心、古韵汀州文旅集团,各乡(镇)人民政府〕
3.精耕长汀特色旅游。充分发挥长汀红色、客家、生态资源禀赋,将资源优势转变为高质量发展优势。发展红色旅游,发挥长汀党史事件多、红色资源多、革命先辈多的优势,利用长汀革命老区、中央苏区红色资源优势,以长汀红色旧址群为龙头,打造提升长征国家文化公园(长汀段)、中央红色交通线、何叔衡烈士纪念园、杨成武将军故居、傅连暲将军故居、红军入闽第一站等红色经典景区,打造红色旅游圣地。发展客家旅游。巧借推进客家文化(闽西)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之势,以中国传统古村落丁黄村、汤屋村及彭坊村森林公园为核心,利用好古城、古民居、古宗祠以及汀州非遗、客家美食、特色演艺等资源,促进客家元素和旅游深度融合。深化世界客属公祭客家母亲河˙汀江大典活动,构建高水平的文化交流载体,促进对台对外文旅交流。发展康养旅游,发挥长汀生态、气候、环境、温泉等资源优势,用好汀江国家湿地公园、肖岭·马罗梯田招牌,开发一批生态观光、休闲养老的康养旅游产品,推进长汀禾康智慧养老服务中心等重点项目,打造生态康养之城。〔责任单位:县文体旅游局,县委台港澳办,县发改局、民政局、住建局、卫健局、自然资源局、商务局、农业农村局、林业局、旅游发展中心、古韵汀州文旅集团,各乡(镇)人民政府〕
4.创建长汀旅游品牌。坚持以创促建、以创促优,强化品牌打造,支持长汀历史文化名城旅游度假区创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支持4A长汀红色旧址群景区、中央红军长征出发地景区提升,支持条件成熟、基础设施完善完备的乡镇及乡村创建省级全域生态旅游小镇、金牌旅游村,支持业态丰富、游客聚集度高的街区创建国家级旅游集聚区、休闲街区,力争到2025年,争创国家旅游度假区和省级全域生态旅游示范县,增加4A级旅游景区1家以上、3A级旅游景区3家以上。持续开展宣传推介营销,深挖厦漳泉及江西赣州、广东梅州等传统市场,激活粤港澳、长三角等潜力市场,开拓京津冀、豫鄂湘等新兴市场,做到“季季有活动、年年有亮点”,唱响“客家首府·大美汀州”品牌。〔责任单位:县文体旅游局、发改局、财政局、民政局、住建局、卫健局、自然资源局、商务局、农业农村局、林业局、水保中心、旅游发展中心、融媒体中心、古韵汀州文旅集团,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增加旅游市场新供给
5.着力推广旅游精品线路。推动各旅行社、研学培训机构加大与县外各大旅游企业合作力度,挖掘资源内涵,链接发展要素,不断优化产品,完善服务,做深、做精、做红百里红色朝圣之旅、大美汀州客家文化之旅、研学培训沉浸之旅、客家风情体验之旅、生态休闲养生之旅等精品旅游线路。推进与福州鼓楼区旅游合作,充分发挥两地文旅资源优势,整合文旅资源,共同打造“全福游 有全福”旅游品牌,积极推进两地旅游业持续快速发展。主动加强与闽西南协同发展区、粤港澳大湾区、长三角经济带、闽粤赣边区、泉州晋江市、江西瑞金市等有关市县协作,发挥客家首府优势,探索海峡两岸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新路,推动旅游企业、产品、市场及线路全面对接,实现资源共享、合作共赢。〔责任单位:县文体旅游局,县委台港澳办,县旅游发展中心、古韵汀州文旅集团〕
6.着力推广旅游特色商品。持续办好文创大赛,用活用足“客家首府·大美汀州”品牌,推动文创产品开发,精选优质的文创产品进景区、进街区。鼓励公共图书馆、文化馆(艺术馆)、博物馆等文化文物单位和企业进行文创产品开发、经营、销售。推动传统老字号、非遗手工、农土特产、工艺美术创新开发,支持汀州土特产品、非遗体验产品进入旅游消费领域。大力推广旅游购物“现场下单、物流交付”新模式,在全县旅游景区、街区布局建设一批邮政物流服务站,提升旅游购物便捷化水平。〔责任单位:县文体旅游局,县委宣传部,县旅游发展中心、财政局、商务局、农业农村局、交通运输局、古韵汀州文旅集团、邮政长汀分公司〕
7.着力落地精品旅游演艺。鼓励借助科技手段,打造沉浸式演出,开发主题性、特色类、定制类重点旅游演艺产品并给予资金支持。积极推动专业艺术团体与旅游企业合作,提升旅游演出质量和市场竞争力,推动本地精品剧目进景区常态化演出。支持国家A级景区率先推出旅游演艺剧目。搭建平台,创造条件,为非遗代表性传承人进景区、街区展演展示提供必要的场所和其他便利。充分发挥县文化馆优势和作用,对我县非遗项目进行挖掘研究、艺术提升,创作一台集中体现以我县特色非遗项目为主题的演艺项目,引入市场机制,实现常态化商演。引进专业音乐运营企业,探索建设音乐主题小镇、特色街区,引导音乐产业的创新创业和文化IP交易等。支持我县街头文化艺术示范点项目建设。〔责任单位:县文体旅游局、旅游发展中心、古韵汀州文旅集团〕
(三)做强旅游产业新主体
8.立足实际招大引强。树立“大招商,招大商”的理念,创新文旅产业链招商机制,突出补链强链延链,建立县级文旅产业招商引资重点项目库,实施精准招商、定向招商、产业链招商。利用国家对口支援平台,主动对接央企、省属企业、市属企业、上市公司、行业龙头企业,引进落地一批重点项目,实现高位嫁接、高端发展,做实产业支撑。用好海峡两岸(厦门)文化博览交易会、省市文旅产业发展大会、世界客属公祭母亲河大典、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日等平台,持续在省内、粤港澳大湾区、长三角等区域开展专题招商推介,搭建对外闽籍企业家交流合作平台,诚邀到汀投资兴业。支持国有企业以合资、合作经营方式,引进中国企业500强、全国旅游企业集团30强等知名企业来汀布局,投资开发旅游项目,对落地的重大文旅项目依法予政策支持和资金奖励。〔责任单位:县文体旅游局,县委台港澳办,县发改局、财政局、商务局、名城管委会、旅游发展中心、古韵汀州文旅集团,各乡(镇)人民政府〕
9.建设一批标志性项目。坚持以项目建设为抓手,加强对国内重点旅游城市业态特点、国家政策和投资导向等的政策研究,切实提高项目工作水平,支撑带动产业发展,建立文旅项目库,按照“重特大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优先级,制定计划、统筹协调、分步实施。重点策划一批具有标志性、示范性、引领性的文旅项目,争取纳入国家、省、市重点项目库,加快推进项目落地开工、建成投用。跟踪推进在建项目,压实项目责任主体,重点建设长征国家文化公园(长汀段)、长汀“红色小上海”旧址保护提升、“一江两岸·夜游汀江”、美食文化创意基地、“游礼三洲”影视基地等品牌项目。加强项目分级分类管理,建立项目督查和评估制度,突出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和结果导向,加强动态管理和过程控制,强化重点项目、重点企业的统计监测,研究解决项目推进过程中的问题,做好要素保障。〔责任单位:县文体旅游局、发改局、统计局、审计局、名城管委会、旅游发展中心、古韵汀州文旅集团,各乡(镇)人民政府〕
10.培育旅游龙头企业。实施龙头企业培育工程,建立龙头企业培育名录,分年度制定重点企业培育实施计划,加快培育一批经营规模大、品牌效应突出、示范带动强、发展潜力大的旅游龙头企业,依法予以政策和资金支持。支持古韵汀州文旅集团等本土文旅企业通过兼并、重组、合作等方式做大做强。支持各类投资基金、国有企业参与重大旅游项目开发,鼓励各级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委托旅行社承接党建、公务、会务等活动。培育规模以上文旅企业,力争到2025年,新培育4家以上规模以上文旅企业。支持本地文旅企业,通过引入战略投资者、嫁接优势资源等方式,快速成长,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实行股份制改造。〔责任单位:县文体旅游局、发改局、财政局、统计局、金融中心、旅游发展中心、古韵汀州文旅集团,各乡(镇)人民政府〕
(四)丰富旅游发展新业态
11.发展乡村旅游。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积极打造南山镇中复村、铁长乡张地村、四都镇汤屋村等国家乡村旅游重点村、镇和美丽休闲乡村等乡村旅游品牌,重点发展乡村旅游综合体、观光休闲农业、乡村民宿等新业态;积极开展杨梅采摘节、漂流节、农民丰收节、农耕文化节等系列活动,推进乡村旅游特色化发展。〔责任单位:县文体旅游局、农业农村局、旅游发展中心、古韵汀州文旅集团,各乡(镇)人民政府〕
12.繁荣旅游住宿业。大力发展民宿产业,引入民宿行业领军企业,统筹布局一批民宿重点项目,打造一批国家甲级、乙级、丙级民宿,逐步形成“高、中、低”端兼备,具有长汀特色的旅游民宿品牌。出台发展民宿产业的实施意见和扶持政策,简化民宿备案登记手续。支持星级酒店发展壮大,鼓励发展非星级精品酒店、特色酒店、连锁酒店等。〔责任单位:县文体旅游局、发改局、财政局、公安局、应急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住建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名城管委会、消防大队、旅游发展中心〕
13.壮大研学旅游。进一步发挥我县“党史事件多、红色资源多、革命先辈多”的优势,推进红色研学、红色旅游、红色培训产业快速融合发展,打造南山中复研学基地,用好现场教学点、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营地)等平台,优化研学课程,打造产品丰富、设施完善、能满足不同年龄层次需求的长汀特色研学产品体系。鼓励中复研学基地、卧龙书院、三洲湿地公园等积极参与国家、省级、市级研学基地评选,依托我县红色教育、非遗文化、文博、科普等资源和平台,培育童坊镇彭坊非遗文化研学基地等一批研学旅行基地,打造一批高水平、示范性研学旅行精品线路。〔责任单位:县教育局,县委组织部、党校,县文体旅游局、旅游发展中心、古韵汀州文旅集团,各乡(镇)人民政府〕
14.发展文创设计业。充分挖掘长汀“历史文化名城”“绿色生态”“客家首府”“红色圣地”等优势资源,积极打造通用1969三创园、客家红青年创业孵化基地等具有地方特色的孵化区和集聚区。鼓励开发文创衍生产品,延伸产业链,提升品牌价值和盈利空间,推动规模化集约化发展。〔责任单位:县文体旅游局、工信科技局、数字中心,各乡(镇)人民政府〕
15.推进“旅游+”“+旅游”融合发展。深化文旅融合发展,推进旅游业与其他产业跨界融合、协同发展,推动各行各业“+旅游”,催生新业态、创造新价值。挖掘苏区体育史、民间体育活动等资源,全方位发展体育旅游。支持各乡镇举办山地马拉松、自行车越野、龙舟等系列体育赛事,对接承办国家、省、市级大型赛事落户长汀,提升赛事影响力,推动赛事经济发展。引导定向越野、低空飞行、攀岩、河道漂流等项目大众化产业化发展,促进体育消费,带动当地经济。顺应自驾游、自助游发展趋势,努力构建旅游小镇、休闲乡村、房车露营地和旅游综合体等相结合的旅游空间体系。(责任单位:县文体旅游局、发改局、自然资源局、商务局、林业局、旅游发展中心、古韵汀州文旅集团,各乡(镇)人民政府)
(五)激发旅游消费新活力
16.延伸旅游消费链条。坚持从供给侧发力,不断丰富旅游产品。大力弘扬客家美食文化,发掘客家菜内涵,做足开发、提升文章,有机延伸到林业、农业、牧业生产端和供应端,推出做优长汀农特产品伴手礼,推出适应市民消费和游客需求的经典客家菜系,唱响“汀州味道”美食品牌,提高“长汀河田鸡”等食材知名度。鼓励A级景区、旅游度假区、文旅消费聚集区、旅游休闲街区、高速服务区等开设“大众茶馆”“客家菜馆”。积极推进森林步道建设,培育“森林人家”。打造长汀服务区以红色、生态、客家文化为主题的高速公路主题服务区。着力打造“十个一”工程〔即一品宴、一星宿、一条街、一名人、一口号、一首歌、一台戏、一幅画、一扇窗、一赛事〕,知名度、影响力持续提升,实现餐饮赋能消费转型升级,助力长汀全域旅游。〔责任单位:县文体旅游局、商务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林业局,供销社、旅游发展中心、古韵汀州文旅集团,省高速公路长汀分公司〕
17.提升旅游消费水平。大力推进文旅康养消费中心建设,做好优化旅游消费产业链前端供给丰富、中端便捷提升、后端质量保障等重要环节和关键工作。提高旅游产品和服务的多样性和差异化、提升旅游消费的便捷性和智慧化、提升旅游消费体验的丰富性和温馨化。开发特色农产品,延长农旅消费产业链。大力支持景区开发二次消费项目,推动旅游业从门票经济向产业经济转变。出台长汀县推进文化旅游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促进旅游经济发展。〔责任单位:县文体旅游局、财政局、农业农村局、发改局、商务局、旅游发展中心、古韵汀州文旅集团〕
18.大力发展夜间经济。积极支持长汀店头街区创建国家级夜间文化旅游消费集聚区、国家级旅游休闲街区,打造“一江两岸·夜游汀江”夜景网红打卡点。大力发展观光游憩、文化体验、特色餐饮、时尚购物、网红经济、旅游演艺、街头艺术等多元夜间文旅消费业态,打造城市特色夜游品牌,扩大旅游休闲消费空间,提高游客过夜比重。鼓励各乡镇结合本地传统农贸圩市,聚力打造特色美食街,与夜间主题文旅活动深度融合,提升夜间经济活力。〔责任单位:县文体旅游局、发改局、财政局、商务局、名城管委会、旅游发展中心、古韵汀州文旅集团,各乡(镇)人民政府〕
(六)增强数字旅游新动力
19.建设云旅游集散中心。适应新型游客需求,加快推进长汀智慧旅游平台建设,统筹全县优质文旅资源,按照“资源共享、通道入口、管理标准、宣传营销、交易接待、旅行线路”六统一目标,鼓励文旅、餐饮、住宿、休闲、娱乐、交通等行业企业商户与“一机游龙岩”“长汀智慧旅游”等互联网平台合作建设网上门店,实现宣传展示、门票在线预订、产品销售、内容评价等功能,打造文旅大数据服务中心,构建云端一站式智慧旅游服务平台,实现“一机在手、畅游、畅购、畅通、畅享长汀”的旅游新生态体系。全面升级“长汀智慧旅游”微信小程序,丰富“长汀智慧旅游”门户网站内容,加大推广力度,引导游客通过“长汀智慧旅游”微信小程序线上云游、购买门票、预定酒店、餐饮等,提高“长汀智慧旅游”微信小程序的知名度和使用率。〔责任单位:县文体旅游局、旅游发展中心、商务局、数字中心、古韵汀州文旅集团〕
20.推进智慧旅游建设。完善景区在线预约预订、分时段预约游览、流量监测监控、科学引导分流、非接触式服务、智能导游导览等功能,支持景区开发数字化体验产品,树立智慧旅游样板。加快推动全县A级景区、星级饭店、旅游集散中心、公共文化服务场所等实现5G、WIFI升级替代,普及VR地图、语音导览、数字展馆等智慧化服务,提升旅游体验。支持拓展“智慧+”“网红+”等项目,推动线上线下融合、演出演播并举、直播带货同步,为游客提供全方位一站式旅游服务。鼓励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镇、省级全域生态旅游小镇、金牌旅游村等乡村旅游村镇积极开展乡村旅游资源和产品数字化建设,打造全国智慧旅游示范村镇。〔责任单位:县文体旅游局、旅游发展中心、工信科技局、数字中心、农业农村局、古韵汀州文旅集团,各乡(镇)人民政府〕
21.深化旅游数字营销。成立长汀县文旅宣传营销中心,建立统一宣传营销机制,支持跨部门、跨行业、跨县域联动,积极开展与字节跳动、美团、腾讯、阿里巴巴、同程等互联网头部企业合作,丰富旅游产品体系,开展旅游热点营销,提高传播力和游客转化率。推进农旅融合,开展农旅项目数字营销。建立新媒体营销矩阵,依托新媒体和传统媒体平台,全方位、多角度开展文旅线上线下宣传营销。适应旅游市场发展新形势,围绕引流量、促进过夜游和二次消费等目标,通过事件营销、IP植入等模式,借助大数据进行差异化、精准化、年轻化宣传推广,选择1-2个具有“引爆”潜力的点持续打造,使之成为具有独特性和记忆度的长汀文旅“引爆点”“网红打卡点”,以爆点带动流量,以流量服务景区。〔责任单位:县文体旅游局,县委宣传部、网信办,县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商务局、工信科技局,融媒体中心、数字中心、名城管委会、旅游发展中心、古韵汀州文旅集团,各乡(镇)人民政府〕
(七)打造旅游发展新环境
22.完善“快进慢游”交通网络。优化景区附近主要高速公路、国省干线公路、城市主干道与旅游景区连接道路的衔接融合,建立安全便捷的旅游交通体系,着眼解决“最后一公里”问题,加密从县旅游集散中心出发前往重点景区的旅游直通车通车频次,推进各类出租车平台或企业入驻集散中心,实现车站到主要景区公共交通无缝对接,开通到4A级及以上景区旅游专线、班线客车,争取覆盖到3A级景区,鼓励开通景区间直达班车,完善旅游行业运营车辆安全监管体系。丰富交通设施旅游服务功能,完善旅游交通标识系统,建设路况好、环境美、设施全、有特色的旅游风景道路,打造集交通、旅游、服务功能于一体的高速公路服务区,使游客进得快、游得慢、玩得好。〔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发改局、商务局、文体旅游局、省高速公路有限公司长汀分公司、旅游发展中心、古韵汀州文旅集团,各乡(镇)人民政府〕
23.夯实公共服务基础。完善旅游标识标牌,进一步提升旅游服务功能。优化完善旅游服务集散中心旅游咨询、旅游形象展示、旅游特产展销、旅行社服务、特色餐饮体验、停车换乘等功能,推动租车平台入驻集散服务中心、机场、动车站和游客中心,形成便捷、舒适、高效的集散服务体系,打造重点旅游镇(村)的旅游服务中心(点)。积极推进“交通+旅游”信息化共建共享。加强“12301”智慧旅游公共服务平台和“12328”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电话平台建设,实现交通运输、旅游等部门数据互联、信息互通,提升社会公众旅游出行服务监管水平。巩固提升厕所革命三年行动成果,推广旅游厕所“一厕一码”扫码查找、点评工作,建设一批示范性智慧旅游厕所。〔责任单位:县文体旅游局、交通运输局、住建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旅游发展中心、古韵汀州文旅集团,各乡(镇)人民政府〕
24.营造舒心旅游环境。加强旅游市场监管,持续提高旅游服务质量。加大对“不合理低价游”、无证导游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依法归集市场主体和从业人员信用信息,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平台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福建),实施联合惩戒机制。〔责任单位:县文体旅游局、市场监管局、旅游发展中心、行政服务中心〕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县文化旅游产业发展领导小组,由县政府主要领导担任组长,每月一次研究文化旅游发展重大事项,对引进重大文旅项目采取“一事一议”,涉及县级审批权限的要素事项,报请领导小组研究,形成党政统筹、部门协作的领导体制。〔责任单位:县政府办、发改局、财政局、文体旅游局、旅游发展中心〕
(二)加大财政投入。县财政加大旅游专项资金的投入,逐年增加旅游专项资金,积极争取上级预算内投资、专项建设资金、政府债券等多渠道资金,大力支持文旅项目建设,促进文旅企业发展,助力文旅品牌打造和营销。创新投融资机制,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旅游业发展,推动旅游项目市场化。〔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发改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文体旅游局、旅游发展中心〕
(三)加强人才培养。加强机关和企事业单位文旅管理人才队伍建设,强化实践锻炼,培养一批懂政策、抓项目、精业务、会经营、善管理的文旅干部队伍、专业人才和从业人员。充分发挥旅游行业协会作用,组建行业导师队伍,发挥传、帮、带作用,发掘培养文旅人才,加强导游队伍建设,通过开展技能竞赛,培养一专多能型导游人才。完善教育培训机制,建立完善政府部门主导,高等院校、行业组织参与,分级开展、线上线下同步实施的行业培训体系。加大人才引进和选拔力度,将文旅人才引进纳入我县人才引进培养计划,强化人才支撑。〔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文体旅游局、旅游发展中心〕
(四)建立考核机制。按项目化推进工作落实机制,为文旅重点项目落实责任单位、责任人员,形成一季一通报推进机制。加强对旅游发展的考核评估,将文旅产业主要指标纳入县对乡镇、对相关县直单位绩效考评。实行正向激励和反向鞭策,对工作优秀的单位及个人每三年一次予通报表扬或奖励;对工作不合格的,依规依纪实行责任追究,严肃问责。〔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纪委,县人社局、文体旅游局、旅游发展中心,县绩效办、大督办、效能办〕
(五)保障用林用地。用地方面,支持探索旅游综合用地开发模式。对在城镇开发边界(城市和乡镇建设用地扩展边界)以外的乡村旅游、休闲农业等建设用地,依据建(构)筑物占地面积及必要的环境用地等点状布局,依法依规供应土地。用林方面,争取将旅游项目涉及的道路、游客服务中心、停车场等配套设施,列入基础设施或公共事业和民生项目。经依法批准的基础设施、省级以上重点的民生保障项目和公共事业项目,允许使用二级、三级保护的生态公益林林地;非省级以上重点的民生保障项目和公共事业项目,允许使用三级保护的生态公益林林地。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森林步道,可列入直接为林业生产经营服务的工程设施,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审批,不需要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林业局〕
各乡(镇)、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市关于旅游高质量发展的部署要求,创新理念,真抓实干,持续深入改革,推进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着力提升长汀旅游品牌形象,更加充分发挥旅游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力和贡献度,奋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长汀篇章。
本实施意见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三年。
附件:重点任务清单
附件
重点任务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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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重点任务 |
类别 |
具体内容 |
责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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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构建旅游发展新格局 |
优化旅游发展布局 |
1.建设长征国家文化公园(长汀段)。 |
县委宣传部、县文体旅游局、古韵汀州文旅集团、国投公司、相关乡(镇)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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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建设智慧旅游平台。 |
县旅游发展中心、古韵汀州文旅集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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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建设客家美食创意基地。 |
古韵汀州文旅集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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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建设“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 |
县林业局、水保中心、古韵汀州文旅集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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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开展世界客属公祭母亲河大典。 |
县委台港澳办、县委侨办、县文体旅游局、客联会、古韵汀州文旅集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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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提升历史文化名城旅游度假区。 |
县旅游发展中心、名城管委会、汀州镇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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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全域生态旅游 |
7.创建省级全域生态旅游示范县。 |
县文体旅游局、林业局、水保中心、旅游发展中心、各乡(镇)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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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创建2个以上森林康养小镇、森林康养基地。 |
县林业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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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耕长汀特色旅游 |
9.建设中央红色交通线项目。 |
县委宣传部、县委党史方志办、县文体旅游局、古韵汀州文旅集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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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宣成秀美下畲景区提升项目。 |
宣成乡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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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庵杰汀江源龙门4A景区创建工程项目。 |
庵杰乡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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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长汀华创康养中心建设项目。 |
县民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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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长汀旅游品牌 |
13.新增国家4A级旅游景区1家以上。 |
县文体旅游局、旅游发展中心、相关乡(镇)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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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新增国家3A级旅游景区3家以上。 |
县文体旅游局、旅游发展中心、相关乡(镇)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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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新增省级全域生态旅游小镇2个以上。 |
县文体旅游局、旅游发展中心、相关乡(镇)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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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新增省级金牌旅游村2个以上。 |
县文体旅游局、旅游发展中心、相关乡(镇)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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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增加旅游市场新供给 |
着力推广旅游精品线路 |
17.推动各旅行社、研学培训机构加大与县外各大旅游企业合作力度。 |
县教育局、旅游发展中心、古韵汀州文旅集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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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推进与福州鼓楼区、闽西南协同发展区、粤港澳大湾区、长三角经济带、闽粤赣边区、泉州晋江市、江西瑞金市等有关市县协作。 |
县文体旅游局、旅游发展中心、古韵汀州文旅集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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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发挥客家首府优势,探索海峡两岸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 |
县委台港澳办、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古韵汀州文旅集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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着力推广旅游特色商品 |
20.举办文创大赛,推动文创产品开发。 |
县委宣传部、县文体旅游局、古韵汀州文旅集团、文旅宣传营销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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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鼓励公共图书馆、文化馆(艺术馆)、博物馆等文化文物单位和企业进行文创产品开发、经营、销售。 |
县文体旅游局、古韵汀州文旅集团、文旅宣传营销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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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大力推广旅游购物“现场下单、物流交付”新模式,在全县旅游景区、街区布局建设一批邮政物流服务站,提升旅游购物便捷化水平。 |
邮政长汀分公司、旅游发展中心、各乡(镇)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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着力落地精品旅游演艺 |
23.推出红色主题舞台艺术精品,创作一台集中体现以我县特色非遗项目为主题的演艺项目。 |
县委宣传部、县文联、文体旅游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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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建设街头文化艺术示范点项目。 |
县文体旅游局、汀州镇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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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专业艺术团体与旅游企业合作,推动本地精品剧目进景区常态化演出。 |
古韵汀州文旅集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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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做强旅游产业新主体 |
立足实际招大引强 |
26.制定招商产业链地图,建立文旅产业招商引资重点项目库。 |
县商务局、文体旅游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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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推进长汀县“游礼三洲”游学基地招商项目。 |
三洲镇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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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推进铁长乡张地村生态休闲文旅产业招商项目。 |
铁长乡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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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推进闽红军旅文化研学基地招商项目。 |
古城镇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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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推进“一江两岸夜游汀江”招商项目。 |
县旅游发展中心、古韵汀州文旅集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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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一批标志性项目 |
31.建立文旅项目库,重点策划一批具有标志性、示范性、引领性的文旅项目。 |
县文体旅游局、发改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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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进行中复革命传统教育基地建设。 |
古韵汀州文旅集团、南山镇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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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进行“红色小上海”旧址提升项目建设。 |
古韵汀州文旅集团、汀州镇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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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育旅游龙头企业 |
34.力争到2025年,新培育4家以上规模以上文旅企业。 |
县商务局、发改局、统计局、文体旅游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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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丰富旅游发展新业态 |
发展乡村旅游 |
35.开展“一乡一品”文化旅游活动,发展观光休闲农业、乡村旅游综合体等新业态。 |
县文体旅游局、旅游发展中心、各乡(镇)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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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新增1个以上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镇。 |
县旅游发展中心、各乡(镇)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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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新增1个以上省级休闲农业示范点和美丽休闲乡村。 |
县农业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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繁荣旅游住宿业 |
38.打造甲级、乙级、丙级民宿,出台发展民宿产业的实施意见和扶持政策。 |
县文体旅游局、商务局 县财政局、公安局、旅游发展中心、各乡(镇)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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壮大研学旅游 |
39.鼓励中复研学基地、卧龙书院、三洲湿地公园等申报国家、省级、市级研学基地。 |
县教育局、文体旅游局、 旅游发展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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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培育南山中复研学基地、童坊镇彭坊非遗文化研学基地等一批研学旅行基地。 |
县教育局、文体旅游局、 旅游发展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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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打造一批高水平、示范性研学旅行精品线路。 |
县教育局、文体旅游局、 旅游发展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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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文创设计业 |
42.建设通用1969三创园。 |
汀州镇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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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培育客家红青年创业孵化基地。 |
大同镇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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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旅游+”“+旅游”融合发展 |
44.推进渔旅融合,新增1个以上“水乡渔村”休闲渔业示范基地。 |
县农业局、文体旅游局、相关乡(镇)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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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发展森林康养,新增1个以上森林康养小镇、森林康养基地、森林人家。 |
县林业局、旅游发展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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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推进体育旅游,新增1个以上省级体育旅游示范基地。 |
县文体旅游局、旅游发展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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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推进中医药养生,新增1个以上省、市级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中医药特色旅游养生体验和观赏基地。 |
县卫健局、文体旅游局、旅游发展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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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推进茶文旅融合,建设茶文化庄园等茶旅融合项目。 |
县农业局、文体旅游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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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
激发旅游消费新活力 |
延伸旅游消费链条 |
49.推进森林步道建设。 |
县林业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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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培育鼓励A级景区、旅游度假区、旅游休闲街区、高速服务区等开设“大众茶馆”。 |
县旅游发展中心、交通局、省高速公路长汀分公司、各乡(镇)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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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着力打造“十个一”工程〔即一品宴、一星宿、一条街、一名人、一口号、一首歌、一台戏、一幅画、一扇窗、一赛事〕。 |
县文体旅游局、商务局、旅游发展中心、各乡(镇)人民政府、古韵汀州文旅集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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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旅游消费水平 |
52.开发特色农产品,延长农旅消费产业链。 |
县农业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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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推进文旅康养消费中心建设,出台长汀县推进全域旅游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 |
县文体旅游局、财政局、卫健局、民政局、商务局、旅游发展中心、各乡(镇)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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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力发展夜间经济 |
54.推进长汀店头街区创建国家级夜间文化旅游消费集聚区、国家级旅游休闲街区。 |
县文体旅游局、商务局 旅游发展中心、汀州镇人民政府、古韵汀州文旅集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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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
增强数字旅游新动力 |
建设云旅游集散中心 |
55.完善智慧旅游集散中心,全面升级“长汀智慧旅游”微信小程序,丰富“长汀智慧旅游”门户网站内容。 |
县旅游发展中心、数字中心、古韵汀州文旅集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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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智慧旅游建设 |
56.鼓励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镇、省级全域生态旅游小镇、金牌旅游村等乡村旅游村镇积极开展乡村旅游资源和产品数字化建设,打造全国智慧旅游示范村镇。 |
县旅游发展中心、数字中心、各乡(镇)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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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旅游数字营销 |
57.建立新媒体营销矩阵。 |
县委宣传部、融媒体中心、文旅宣传营销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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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推进农旅融合,开展农旅项目数字营销。 |
县农业局、旅游发展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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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开展与同程、美团、腾讯等互联网合作营销。 |
古韵汀州文旅集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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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
打造旅游发展新环境 |
完善“快进慢游”交通网络 |
60.加密从县旅游集散中心出发前往重点景区的旅游直通车通车频次,推进各类出租车平台或企业入驻集散中心,实现车站到主要景区公共交通无缝对接,开通到4A级及以上景区旅游专线、班线客车,争取覆盖到3A级景区,鼓励开通景区间直达班车。 |
县交通局、旅游发展中心、古韵汀州文旅集团、各乡(镇)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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夯实公共服务基础 |
61.建设示范性智慧旅游厕所。 |
县旅游发展中心、各乡(镇)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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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推进“交通+旅游”信息化共建共享,加强“12301”智慧旅游公共服务平台和“12328”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电话平台建设,实现交通运输、旅游等部门数据互联、信息互通,提升社会公众旅游出行服务监管水平。 |
县交通局、文体旅游局、旅游发展中心、古韵汀州文旅集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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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造舒心旅游环境 |
63.加大对“不合理低价游”、无证导游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 |
县文体旅游局、旅游发展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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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依法归集市场主体和从业人员信用信息,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平台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福建),实施联合惩戒机制。 |
县市场监管局、文体旅游局、行政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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