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市长汀生态环境局关于《长汀县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2021-2025年)》
实施后评估报告
为贯彻落实《长汀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25年重大行政决策及行政规范性文件实施情况后评估工作的通知》(汀政办〔2025〕17号)文件要求,我局对行政规范性文件《长汀县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2021-2025年)》(汀政综〔2022〕173号)(以下简称“规划”)开展实施后评估工作,现报告如下:
一、后评估基本情况
(一)评估目的
按照行政规范性文件实施后评估要求,主要围绕文件绩效性、合法性、协调性、合理性、操作性等内容对《规划》的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判断是否达到了预期效果,是否需要修订或者废止。
(二)评估对象基本情况
为贯彻落实《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及国家、省、市各级政府部门关于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要求,推动长汀县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的开展,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的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保护和改善自然生态环境,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促进长汀县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我局根据长汀县实际情况,组织开展了《长汀县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2021-2025年)》的编制工作。
二、规范性文件评价情况
(一)绩效性评估
1.实施总体情况。《规划》自实施以来,得到较好贯彻执行。通过明确各部门职责、建立工作机制、加强宣传培训等措施,积极推动规模养殖场开展标准化改造工作,全县已实现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达93%以上,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备配套率达100%;严格落实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方案,截至2023年底,禁养关闭、拆除、搬迁养殖场整治率达100%,在可养区内,加强对新建、改建、扩建养殖场的审批管理,确保养殖行为符合环保要求;建立健全养殖污染监管执法机制,加强生态环境、农业农村等部门的协同配合,将规模养殖场监管纳入双随机检查,开展联合执法行动,规划以来,累计出动执法人员1800余人(次),检查养殖场741家(次);通过举办培训班、发放宣传资料、现场指导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养殖污染防治宣传培训工作,累计举办培训班11期,培训养殖场负责人和技术人员1131人次,发放宣传资料1131份。
2.社会效益。通过对养殖废水的严格管控和治理,长汀县主要河流水质得到明显改善,氨氮、总磷等主要污染物浓度显著下降,水生态系统得到有效恢复,有效改善流域水环境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减少养殖污染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推动养殖业绿色转型,促进畜牧业可持续发展,保障畜产品质量安全。
3.经济效益。通过推广生态养殖模式和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技术,降低养殖成本,增加养殖收益。全县共建成38个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示范点,带动周边养殖场实现粪污资源化利用,有效减少了养殖废弃物对环境的污染,同时为农业生产提供了优质的有机肥料,促进了农业绿色发展。
4.成本效益分析。在实施过程中,政府投入一定资金用于养殖场污染治理设施建设补助等。从长期看,环境改善带来生态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远大于投入成本。
5.社会各界反应。规划实施以来,大部分养殖户、乡镇政府和相关部门对《规划》实施成效表示认可,认为对改善环境、促进养殖业发展有积极作用。也有部分养殖户反映污染治理设施建设和运行成本较高,希望政府加大扶持力度。
6.存在问题和对策建议
存在问题:养殖污染防治长效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以确保污染防治工作的持续有效开展;部分养殖场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管理不规范,存在设施闲置、损坏等问题;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渠道不够畅通,有机肥市场需求不足、价格较高,导致部分养殖场开展资源化利用的积极性不高,制约了资源化利用工作的深入推进。
对策建议: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生态环境、农业农村、等部门密切配合,形成了工作合力,共同推进养殖污染防治工作的顺利开展;加强对养殖场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管理的监督检查和技术指导,确保设施正常运行;拓宽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渠道,加强宣传推广,提高产品市场认可度。
7.文件有效性。《规划》在促进养殖业污染防治、推动畜牧业绿色发展方面仍发挥重要作用,建议继续有效。
(二)合法性评估
经审查,《规划》与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保护、畜牧业发展等上位法不存在冲突。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在实施期间无重大变动,不需要因上位法变动而调整。
(三)协调性评估
《规划》与同位阶的其他相关规划,如《长汀县农业面源污染防治规划(2021 - 2025年)》《长汀县养殖水域滩涂规划(2018 - 2030年)》等在目标、任务和措施等方面相互衔接、协调一致,不存在冲突。
(四)合理性评估
1.权力与责任。明确农业农村部门、生态环境部门监管职责以及乡(镇)政府属地管理职责,权力与责任划分合理,有利于形成工作合力。
2.权利与义务。在保障养殖户合法养殖权利同时,要求其履行污染防治义务,公民权利与义务相对应。
3.管理措施。提出的优化空间布局、推进污染治理设施建设、加强监管执法等措施必要、可行、适当,在实施过程中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五)操作性评估
1.具体可行。《规划》目标任务明确,措施具体,具有较强可操作性。如明确各阶段污染治理目标、重点任务和责任单位,便于组织实施和考核评估。
2.解决问题。在实际工作中,有效解决了养殖业污染防治中的一些突出问题,如规模化养殖场污染治理、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等。
3.程序正当。在规划制定、实施和调整过程中,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充分征求社会各界意见,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三、后评估结论
《规划》在实施过程中取得较好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有效促进了养殖业污染防治和绿色发展,与上位法及其他相关规划协调一致,内容合理、操作可行。经评估研究,建议《长汀县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2021-2025年)》继续实施。
龙岩市长汀生态环境局
2025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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