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 编号:20261276)
来源:长汀县自然资源局 时间:2026-10-10 15:09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6年10月30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长汀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0597-6677388              

序号

登记申请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

坐落

不动产

单元号

不动产

面积

用途

备注

1

龚仕森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长汀县新桥镇岗头村上沈屋7-2号

350821103211JC00028F00010001

88.0㎡/277.86㎡

农村宅基地/住宅

 

  长汀县自然资源局

  2026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