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长汀县财政厅关于批复行政服务中心2016年度部门决算的通知》(汀财行决决〔2017〕6 号)及《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的通知》(闽财预〔2017〕38号)的要求,现将我单位2016年度部门决算说明如下:
一、 部门主要职责
行政服务中心部门的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建立健全完善的行政审批、行政服务工作制度和工作机制;
(二)组织、协调、督导审批单位进驻行政服务大厅设立窗口。
(三)依法公开、规范开展行政审批、便民服务等业务。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本部门包括3个机关行政处室及1个下属单位,其中:列入2016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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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经费性质 |
人员编制数 |
在职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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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服务中心 |
财政拨款 |
3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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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财政拨款 |
5 |
5 |
三、部门主要工作总结
2016年,本部门主要任务是:以深入开展“马上就办、真抓实干”为动力,按照“审批提速、服务提质、效能提升、监管提效”的工作目标。围绕上述任务,重点完成了以下工作:
(一)抓提升平台功能,促政务环境上新水平。
(二)抓优化服务手段,促依法行政上新水平。
(三)抓强化部门授权,促服务质量上新水平。
(四)抓强化自身建设,促工作作风上新水平。
四、2016年决算收支总体情况
2016年本部门年初结转和结余88.24万元,本年收入 225.38 万元,本年支出244.07万元,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结余分配 0 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 68.92万元。
(一)2016本年收入 225.38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增加 109.51万元,增长48.58%,具体情况如下:
1. 财政拨款收入169.11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0 万元。
2. 事业收入 0 万元。
3. 经营收入 0 万元。
4. 上级补助收入 0 万元。
5.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 万元。
6. 其他收入 56.27万元。
(二)2016本年支出244.07 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增加96.6万元,增长39.58%,具体情况如下:
1. 基本支出221.81万元。其中,人员支出96.63万元,公用支出125.18万元。
2. 项目支出4.36万元。
3. 上缴上级支出 0 万元。
4. 经营支出 0 万元。
5.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0万元。
五、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公共财政拨款支出226.16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增加74.34 万元,增长32.87%,具体情况如下(按项级科目统计):
(一)2010301行政运行(项级科目)3.16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增加0.59万元,增长18.67%。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二)2010305专项业务活动(项级科目)4.36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减少121.18万元。主要原因是由原项目支出拨款调整为公用经费支出拨款。
(三)2010350事业运行(项级科目)43.83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增加27.84万元,增长63.52%。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四)2010399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事务支出(项级科目)169.81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增加169.81万元,增加100%,主要原因是原由项目支出拨款调整为公用经费支出拨款,项目减少。
(五)2019999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级科目)1.08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增加1.08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增加优秀公务员考核奖及未休年休报酬。
(六)2100502事业单位医疗(项级科目)2.15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增加1.07万元,增长49.77%。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七)2210201住房公积金(项级科目)1.77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增加0.19万元,增长10.73%。主要原因是人员调整。
六、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政府性基金支出 0 万元,与2015年比无变化。
七、“三公”经费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三公”经费公共财政拨款支出6.85万元,同比下降12.96%。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16年本单位组织出国团组 0个,参加其他单位出国团组 0 个;全年因公出国(境)累计 0人次。与2015年相比, 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下降(增长)0 %,主要是:未发生。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4.3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 0 辆。公务用车运行费4.37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 1 辆。与2015年相比,运行费下降6.02 %,主要是:严格按规定执行使用车辆。 (三)公务接待费2.48万元。主要用于上级有关部门、组织专家评标等方面的接待活动,累计接待 47批次、接待总人数450人次。与2015年相比, 公务接待费支出下降22.98%,主要是:严格按规定标准执行。
八、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16万元,比2015年增长18.67%,主要是相关业务增加。
九、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按照《关于做好2017年预算绩效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闽财绩函〔2017〕5号)要求,本部门项目绩效自评报告《关于优化政务平台建设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详情见附件2。
十、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单位2016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十一、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至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县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 1.收支决算总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9.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10. 政府采购情况表
11.优化服务平台建设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闽公网安备 35082102000140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