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LY05110-3000-2019-00010
- 备注/文号:
- 发布机构:长汀县民政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9-01-21
各有关乡(镇)民政办:
为确保革命“五老”人员过好平安、祥和、欢乐的“两节”,把党和政府的温暖送到革命“五老”人员的心上,根据《福建省老区办、福建省老促会关于2019年元旦、春节期间开展慰问革命“五老”人员和老区困难群众活动的通知》闽老区[2019]01号精神,经研究开展2019年度元旦、春节慰问革命“五老”人员活动,对每个革命“五老”人员在元旦、春节各500元,合计1000元进行慰问,望各有关乡(镇)民政办在春节前发放到位,或由乡(镇)领导分头入户慰问。
特此通知。
长汀县民政局
2019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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