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2024-00001
- 备注/文号:
- 发布机构:长汀县交通运输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5-17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农村道路客运费改税补贴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闽财规〔2023〕6号)、《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城市交通发展奖费改税补贴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闽财规〔2023〕7号)、《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农村道路客运和城市交通发展奖励涨价补贴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闽财规〔2023〕8号)、《龙岩市交通运输局 龙岩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龙岩市农村道路客运和城市交通发展奖励涨价补贴资金实施细则>的通知》(龙交规〔2023〕8号)和《龙岩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龙岩市道路客运站点发展补贴资金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龙交运〔2023〕34号)的要求,我局认真组织开展2023年农村客运和城市交通省级补贴资金申报、初审和自评工作。现将长汀县2023年农村客运和城市交通省级补贴资金自评情况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及时向我局反映。
公示时间:2024年5月20日至2024年5月26日
附 件:2023年度农村客运和城市交通省级补贴资金自评情况及评分表
长汀县交通运输局
2024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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