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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LY05115-1000-2021-00078
  • 备注/文号:无
  • 发布机构:自然资源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1-03-15
长汀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对长汀客家生态休闲旅游开发项F地块设计方案变更的批前公示
时间:2021-03-15 09:41
 

 

福建利昌投资有限公司现向我局申请办理长汀客家生态休闲旅游开发项目F地块设计方案变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五十条、《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第五十三条的规定,我局将有关设计方案变更情况进行公示,征求利害关系人意见。

一、    建设单位: 福建利昌投资有限公司 

二、    项目名称: 长汀客家生态休闲旅游开发项目F地块 

三、    建设地点: 长汀县大同镇新庄村 

四、        拟变更内容如下: 优化总平和地下室,降低建筑密度和容积率,提高绿地率。1、总平除物业用房和社区用房外,其他裙房均取消。2、地下一层(半地下室)范围扩大,道路南移。3、总建筑面积由59181.87㎡变更为61038.03㎡;地上计容建筑面积由33567.50㎡变更为33564.61㎡;住宅面积由33141.57㎡为33122.14㎡;公共配套用房面积由430.91㎡变成为442.47㎡;地下一层(半地下室)建筑面积由10757.55㎡变更为13542.33㎡;地下二层建筑面积由14856.82㎡变更为13931.09㎡;地下室人防面积由1995㎡变更为1612.67㎡;总基底面积由7266.02㎡变更为5797.71㎡, 建筑密度由32.46%变更为25.90%;绿地面积由6834㎡变更为6850㎡,绿地率由30.53%变更为30.60%;住宅户数由262户变更为263户;机动车位由500辆变更为544辆;非机动车由279辆变更为281辆,变更后满足配建要求。4、建筑单体进深加大250mm。其余规划指标不变。

    本公示期限为7日(20213152021321),利害关系人若对以上设计方案变更有任何意见和建议,请于2021321前来信来访或来电向我局反映、发表意见和看法;逾期未提出,视为放弃权利。

联系人:先生

     联系电话:0597-6868505

办公地点:长汀县横岗岭7



                                       长汀县自然资源局

                                  2021年3月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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