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LY05115-1000-2021-00077
- 备注/文号:无
- 发布机构:自然资源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1-03-15
福建利昌投资有限公司现向我局申请办理长汀客家生态休闲旅游开发项目E地块设计方案变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五十条、《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第五十三条的规定,我局将有关设计方案变更情况进行公示,征求利害关系人意见。
一、 建设单位: 福建利昌投资有限公司
二、 项目名称: 长汀客家生态休闲旅游开发项目E地块
三、 建设地点: 长汀县大同镇新庄村
四、 拟变更内容如下: 优化总平和地下室,降低建筑密度和容积率,提高绿地率。1、总平裙房均取消。2、总平中间地块和东侧地块的东侧增加道路,西侧地块的西侧增加道路。3、总建筑面积由95409.70㎡变更为93645.05㎡,地上计容建筑面积由52949.20㎡变更为52948.94㎡;住宅面积由52256.30㎡为52266.44㎡公共配套用房面积由692.90㎡变成为682.50㎡;地下一层(半地下室)建筑面积由19578.57㎡变更为22824.66㎡;地下二层建筑面积由22881.93㎡变更为17872.45㎡; 地下室人防面积由1995.0㎡变更为1953.23㎡;总基底面积由11913.88㎡变更为10639.55㎡, 建筑密度由33.74%变更为30.14%;绿地面积由10759㎡变更为10765㎡,绿地率由30.47%变更为30.49%;机动车位由693辆变更为713辆;非机动车由427辆变更为426辆,变更后满足配建要求。4、建筑单体进深加大
本公示期限为7日(
联系人:
联系电话:0597-6868505
办公地点:长汀县横岗岭7号
长汀县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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