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LY05102-0400-2026-00086
- 备注/文号:汀发改审批〔2026〕120号
- 发布机构:长汀县发展和改革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6-09-01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请求调整长汀县县域医共体医疗设备更新项目初步设计(含概算)批复内容的函》收悉。我局以《长汀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长汀县县域医共体医疗设备更新项目初步设计(含概算)的批复》(汀发改审批〔2024〕144号)给予审批,该项目省投资项目代码为:2406-350821-04-03-148125。根据县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26〕51号、县行业主管部门论证审查意见以及县财政局资金拼盘意见,经研究,原则同意:一是建设规模及内容变更为“(1)更新彩超设备9台,淘汰彩超9台;(2)更新设备42台(套),淘汰同品目设备42台(套),其中呼吸机8台,DR7台,血液透析机10台,血液过滤机4台,麻醉机9台,超脉冲二氧化碳点阵激光治疗仪1台,皮秒激光治疗机1台,半导体激光治疗仪1台,强脉冲光治疗仪1台”;二是项目总投资估算及来源变更为“估算总投资1730.78万元。投资资金除超长期特别国债907.2万元外,不足部分由项目业主依法依规筹措解决。不得违规举债,不得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汀发改审批〔2024〕144号批复的其余内容不变。
请贵单位据此批复,确保建设工期和建设质量。涉及项目代建的,请按政府投资项目代建管理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长汀县县域医共体医疗设备更新项目概算汇总表
长汀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6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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