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LY05100-2500-2025-00087
- 备注/文号:汀政综〔2025〕140号
- 发布机构:长汀县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5-12-17
- 内容概述: 长汀县人民政府关于做好长汀县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的通知
- 有 效 性:有效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为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知》
(国发〔2025〕9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的通知》(闽政〔2025〕8号)及《龙岩市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关于做好龙岩市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的通知》(龙农普组〔2025〕1号)部署要求,为全力做好我县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普查组织实施
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涉及范围广、调查对象多、技术要求高、工作难度大。为加强对普查工作的组织领导,长汀县人民政府成立了“长汀县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全县农业普查工作,协调解决普查中的重大问题。县统计局与有关单位共同组建“长汀县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和协调普查的日常工作。各乡(镇)、各单位要按照“全国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共同做好农业普查各项工作。乡(镇)人民政府要认真组织好本辖区的普查实施工作,严格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部署要求,坚持依法普查,创新方法手段,提升普查质效。要充分发挥乡(镇)人民政府和村(居)民委员会的作用,广泛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参与普查、支持普查、配合普查,确保普查工作顺利进行。
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切实做好农业普查所需的办公场所、经费、设备等保障工作。普查经费由各级人民政府共同负担,包括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补贴列入相应年度的财政预算,足额核定,按时拨付,确保到位,不得因经费问题影响普查工作开展。
二、普查工作安排
(一)普查对象。在我县辖区内的下列个人和单位:农村住户,包括农村农业生产经营户和其他住户;城镇农业生产经营户;农业生产经营单位;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
(二)普查范围。农作物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和农林牧渔服务业。
(三)普查内容。普查主要内容包括:农业生产条件、粮食和大食物生产情况、农业新质生产力情况、乡村发展基本情况、农村居民生活情况等。
(四)普查时间。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026年12月31日24时,时期资料为2026年年度资料。
三、普查工作要求
(一)坚持依法普查。各乡(镇)、各单位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全国农业普查条例》等法律法规做好普查各项工作。普查对象要按时、如实填报普查表,不得提供不真实、不完整的普查资料或者迟报、拒报普查资料。普查人员要如实搜集、报送普查资料,不得伪造、篡改普查资料。在普查工作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和个人信息,必须严格履行保密义务。普查工作中获得的能够识别或者推断单个普查对象身份的资料,不得对外提供、泄露,不得用于统计以外的目的。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外发布普查数据。对普查工作中的违纪违法等行为,依纪依法予以处理并通报曝光。
(二)确保数据质量。始终坚守数据质量第一原则,严格执行普查方案,加强普查业务指导培训,规范普查工作流程,强化数据质量核查,切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确保普查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可信。建立健全普查数据质量控制体系,强化数据质量追溯和问责,坚决杜绝人为干预普查数据的行为。采用有效技术手段和管理措施,确保普查数据安全。
(三)保障普查队伍。各乡(镇)要精心选配普查指导员、普查员,加强培训和管理工作,组建一支思想好、素质高、责任心强的普查队伍。要确保聘用普查指导员、普查员的劳动报酬按时足额发放。村(居)“两委”兼任普查指导员、普查员的,应按当地工资水平和承担的普查工作量给予相应的劳动报酬。
(四)强化宣传引导。各乡(镇)、各单位要认真做好普查宣传的策划和组织,充分发挥广播、电视、公众号等新闻媒体的作用,广泛运用标语、海报、广告,以及微博、微信、短视频等新媒体传播手段,深入开展普查宣传动员,广泛深入宣传普查目的、意义和要求,引导广大普查对象依法配合普查、全社会积极参与普查,为普查的顺利实施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附件:长汀县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组成人员
名单
长汀县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17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长汀县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组成人员名单
主 任:王伟明 县统计局党组成员、四级主任科员
副主任:李伟荣 县统计局农村股股长
周成辉 县农业农村局市场信息与农垦股负责人
成 员:林国荣 县委宣传部新闻与对外宣传股负责人
马小清 财政局行政政法股负责人
蔡 林 县发改局农经生态股负责人
谢炳炎 国家统计局长汀调查队价格与企业调查股
股长
林忠发 县林业局财务股工作人员
林 勇 县委编办监督股股长
程秋英 县公安局治安大队户政中队副中队长
王水云 县民政局区划地名股负责人
钟水清 县自然资源局登记调查股负责人
易世昌 县水利局水利股工作人员
曾文杰 县人社局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中心副主任
熊 毅 县市场监管局食品股负责人
刘炜龙 县文化和旅游局产业项目办工作人员
付燚杰 县融媒体中心总编室副主任
张力群 县司法局综合股干部
范经邦 县人民武装部保障科文职助理员
王桂芳 县统计局服务业统计中心主任
郑金华 县统计局工贸股股长
魏碧芳 县统计局服务业统计中心高级统计师
邱炳连 县统计局普查中心主任
黄 莉 县统计局普查中心副主任
谢淑霞 县统计局服务业统计中心副主任
兰利萍 县统计局能源监测统计中心工作人员
付晓芳 县统计局服务业统计中心工作人员
吴启伟 县统计局能源监测统计中心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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