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 汀政综-长汀县人民政府
  • 索 引 号:LY05100-2500-2025-00059
  • 备注/文号:汀政综〔2025〕72号
  • 发布机构:长汀县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6-23
  • 内容概述: 长汀县人民政府关于南兴路道路命名的批复
  • 有 效 性:有效
长汀县人民政府关于南兴路道路命名的批复
时间:2025-06-23 09:03

 

长汀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你们《关于工业新区规划道路命名的请示》(经开区2025﹞11号收悉为规范地名管理,实现地名标准化,根据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福建省地名管理办法》《福建省人文地理实体地名通名使用规范》《长汀县标准地址二维码管理工作实施意见》(汀政综〔2017〕49号),经政府研究,现批复如下:

路段地处策武镇李城村,北起梁屋南路,向东南至华盛建材公司门口与国轩路相交,再经宝寅智控公司门口,至万绿公司围墙,全长约700审查申请名“南兴路”符合规范,同意此命名。


批复路名自批复之日起为法定名称,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擅自更改该道路名称,不得树立含有其他地名意义的标志,违者追究其法律责任。

此复。

 

 

                            长汀县人民政府

                            2025年6月23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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