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解读:《长汀县2026年烟叶生产工作意见》
时间:2026-04-02 09:47

  近日,长汀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长汀县2026年烟叶生产工作意见》(以下简称《工作意见》),现将《工作意见》出台的有关情况解读如下:

  一、政策出台背景

  长汀县是全国核心优质烟叶产区之一,是全省第二、全市第一的种烟大县,烟草产业关乎全县农业产业和财税收入的稳定及广大烟农的利益。为切实做好2026年度烟叶工作,确保圆满完成全年烟叶生产目标任务,进一步推进我县烟叶生产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意见。

  二、目标任务

  2026年全县烟叶收购计划19.85万担(其中出口备货计划9750担),上等烟比例73%以上,上中等烟比例95%左右,亩产值稳定在4800元左右。每亩指导种植株数1100-1150株,云烟87品种平均每亩合同签订量2.75-2.85担,CB-1品种平均每亩合同签订量2.6-2.7担,全县指导种植面积7.22万亩左右。

  三、范围期限

  本工作意见自印发之日起实行,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

  四、主要内容

  (一)任务考核办法

  为促进烤烟生产任务落实,县政府将各乡(镇)政府烟叶种植奖补与烟叶计划任务实际完成情况挂钩,完成烟叶种植计划任务98%(含)以上的,100%兑现;完成计划任务93%(含)-98%的,按实际完成比例兑现;对完成计划任务低于93%的,取消乡镇政府烟叶种植奖补。

  (二) 烟叶生产扶持和奖励办法

  2026年县烟草部门继续对烟农进行产后扶持和奖励,对育苗、示范片建设、专业化服务等项目进行扶持,以烟用物资或现金形式兑现给烟农。具体扶持细则、数量和考核标准,县烟草部门另行发布。继续实行烤烟大田种植保险保费补贴政策,烟草补贴50%,政府补贴30%,烟农出资20%;为烟农投保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重疾险,进一步降低烟农种烟风险。

  为提高乡(镇)、村抓好烟叶产业的积极性,提升烟农种烟效益,2026年县财政将继续实行对乡(镇)、村以及烟农的烟叶种植奖补政策,具体如下:

  (1)县财政对所有烟农收购的烟叶给予50元/担的烤烟种植补助。

  (2)县财政从实现烟叶收购金额的1.1%设立烤房建设专项资金,对符合省、市烟草公司烤房建设标准并经烟草部门验收合格的新建、技改烤房及烤房附属设施建设进行补贴,烤房建设补贴政策报县财政局备案。

  (3)2026年乡(镇)政府烤烟种植奖补政策:按河田镇实现烟叶收购金额的9.46%进行奖补,按羊牯、红山、铁长、庵杰4个乡(镇)实现烟叶收购金额的10.12%进行奖补;其余乡(镇)按实现烟叶收购金额的5.72%进行奖补。

  (4)2026年村级奖补:按各村实现烟叶收购金额中的1.1%进行奖补。

  (5)2026年县财政按实现烟叶收购金额的0.66%用于烟基管护资金及烤烟大田种植保险。

  (6)2026年县财政按实现烟叶收购金额的0.15%用于县气象局人工影响天气工作保障。

  因受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烟叶损失的,可相应调整各乡(镇)收购任务完成实绩及烟农任务完成情况。

  (三) 主要工作措施

  各烟区乡镇要采取有效措施确保2026年烟叶生产计划任务有效完成;管护好全县10.2万亩永久烟田、4600余座密集烤房。农业农村部门要将保护区优先列入高标准农田建设改造提升范围,持续改善烟叶生产条件,要合理规划经济作物布局,减少“非稻烟化”经济作物进入稻烟轮作永久保护区;同时,将烟田土壤保育、撂荒地复垦、烟后水稻种植、专业化机耕、无人机植保等项目纳入大农业补贴范畴,加大补贴力度。气象部门要加强气象预报预警,组织做好人工防雹减灾及人工增雨作业;电力部门要解决好变压器容量不足、线路负载过重、停电后未能及时供电等影响烤房用电问题;保险公司要完善核灾定损标准及流程,夯实烟农种烟风险保障;邮储银行、农业银行、信用联社等金融机构要对烟农发展烟叶生产的贷款给予支持,解决烟农种烟资金困难的问题;农机部门要做好烟草农用机械购置补贴和扶持推广工作,提升机械化作业水平;公安部门要做好打私打假、防止烟叶外流;农业农村部门、供销部门要加强对烟农专业合作社和烟叶家庭农场的指导和扶持;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农资质量监管、烟叶收购站点计量设备校准和维护。

  五、注意事项

  本工作意见由县烟草专卖局组织实施,具体工作意见的解释由县烟草专卖局负责。联系电话0597-6809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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