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 规范性文件-长汀县人民政府
  • 索 引 号:LY05100-2500-2026-00019
  • 备注/文号:汀政规〔2026〕1号
  • 发布机构:长汀县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6-04-02
  • 内容概述: 长汀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长汀县2026年烟叶生产工作意见的通知
  • 有 效 性:有效
长汀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长汀县2026年烟叶生产工作意见的通知
时间:2026-04-02 08:13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经县政府2026年第二次常务会研究同意,现将《长汀县2026年烟叶生产工作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长汀县人民政府

  2026年4月2日

  (此件主动公开)

  长汀县2026年烟叶生产工作意见

   

  一、目标计划

  2026年全县烟叶收购计划19.85万担(其中出口备货计划9750担,各乡镇计划任务详见附件),上等烟比例73%以上,上中等烟比例95%左右,亩产值稳定在4800元左右。每亩指导种植株数1100-1150株,云烟87品种平均每亩合同签订量2.75-2.85担,CB-1品种平均每亩合同签订量2.6-2.7担,全县指导种植面积7.22万亩左右。

  二、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

  烟叶产业是我县农业生产的支柱产业之一,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支撑,也是财政税收的重要来源,对推动我县经济发展和助力乡村振兴具有重大意义,要采取有效措施确保2026年烟叶生产计划任务有效完成。各级各部门要把烟叶生产作为促进农民增收、农业增效、农村发展的大事来抓,切实加强对烟叶生产收购工作的领导,制定有效措施,层层落实责任;要密切跟踪推进烟叶计划落实情况,调动烟农积极性,推进村集体流转土地,规模经营;确保烟叶计划真正落实到乡(镇)、到村、到户、到田。县烟草主管部门要采取积极有效措施,抓好面积落实、合同签订、技术指导、烟叶收购等工作;县自然资源、农业农村、水利、烟草等部门要根据各乡(镇)烟叶产业发展需求,统筹解决好烤房建设用地问题,协同抓好烟基工程项目建设工作,确保烤房设施与计划任务相配套。

  (二)严格任务考核,落实稳产保供。

  2026年全县烟叶收购形势进入“以控促稳”阶段。各乡(镇)要制定行之有效的工作措施和管理考核措施,层层压实责任,明确责任分工,确保计划任务不折不扣完成;要根据烟叶发展形势和本地烟叶生产实际情况,科学制定烤烟生产扶持政策并及时兑现扶持资金;要强化烟叶种植收购合同的严肃性,严格执行烟叶种植收购计划。

  为促进烤烟生产任务落实,县政府将各乡(镇)政府烟叶种植奖补与烟叶计划任务实际完成情况挂钩,完成烟叶种植计划任务98%(含)以上的,100%兑现;完成计划任务93%(含)-98%的,按实际完成比例兑现;对完成计划任务低于93%的,取消乡镇政府烟叶种植奖补。

  (三)稳定扶持政策,提高生产水平。

  各级各部门要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作用,主动担当作为,千方百计为烟叶产业发展创造有利条件,确保烟叶生产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县烟草部门继续对烟农进行产后扶持和奖励,对育苗、示范片建设、专业化服务等项目进行扶持,以烟用物资或现金形式兑现给烟农。具体扶持细则、数量和考核标准,县烟草部门另行发布。继续实行烤烟大田种植保险保费补贴政策,烟草补贴50%,政府补贴30%,烟农出资20%;为烟农投保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重疾险,进一步降低烟农种烟风险。

  为提高乡(镇)、村抓好烟叶产业的积极性,提升烟农种烟效益,2026年县财政将继续实行对乡(镇)、村以及烟农的烟叶种植奖补政策,具体如下:

  (1)县财政对所有烟农收购的烟叶给予50元/担的烤烟种植补助。

  (2)县财政从实现烟叶收购金额的1.1%设立烤房建设专项资金,对符合省、市烟草公司烤房建设标准并经烟草部门验收合格的新建、技改烤房及烤房附属设施建设进行补贴,烤房建设补贴政策报县财政局备案。

  (3)2026年乡(镇)政府烤烟种植奖补政策:按河田镇实现烟叶收购金额的9.46%进行奖补,按羊牯、红山、铁长、庵杰4个乡(镇)实现烟叶收购金额的10.12%进行奖补;其余乡(镇)按实现烟叶收购金额的5.72%进行奖补。

  (4)2026年村级奖补:按各村实现烟叶收购金额中的1.1%进行奖补。

  (5)2026年县财政按实现烟叶收购金额的0.66%用于烟基管护资金及烤烟大田种植保险。

  (6)2026年县财政按实现烟叶收购金额的0.15%用于县气象局人工影响天气工作保障。

  因受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烟叶损失的,可相应调整各乡(镇)收购任务完成实绩及烟农任务完成情况。

  (四)深化稻烟融合,夯实设施基础。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扛起维护粮食安全的责任,加大稻烟轮作种植模式的推广力度,发挥稻烟融合的资源和政策叠加效应。一是推动稻烟轮作区永久保护。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持续巩固拓展基本农田永久建设和保护成效,加强稻烟融合发展产业规划,持续抓好基本农田永久保护区基础设施的综合保护利用,确保全县10.2万亩基本烟田永久保护建设机制长效化。农业农村部门要将保护区优先列入高标准农田建设改造提升范围,持续改善烟叶生产条件,要合理规划经济作物布局,减少“非稻烟化”经济作物进入稻烟轮作永久保护区;同时,将烟田土壤保育、撂荒地复垦、烟后水稻种植、专业化机耕、无人机植保等项目纳入大农业补贴范畴,加大补贴力度。二是持续完善烟田基础设施。2026年度统筹利用好现有的烤房资源,开展烤房利旧技改,提高烤房利用率。坚持“谁受益,谁管护”原则,烟区乡(镇)承担烤房、烟基设施监管责任,种烟村村委会承担管护主体责任。对现有存量烤房,各乡(镇)要加大管护力度,严禁随意拆除或改作他用,对设施损坏的烤房群,要筹集资金予以及时修复,确保配套烤房容量充足、功能正常。

  (五)提升服务意识,完善保障体系。

  为进一步促进烟农降本增收,实现烟叶生产可持续发展,各级各部门要致力于服务烟农,切实为烟农办实事、解难题,聚力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气象部门要加强气象预报预警,组织做好人工防雹减灾及人工增雨作业;电力部门要解决好变压器容量不足、线路负载过重、停电后未能及时供电等影响烤房用电问题;保险公司要完善核灾定损标准及流程,夯实烟农种烟风险保障;邮储银行、农业银行、信用联社等金融机构要对烟农发展烟叶生产的贷款给予支持,解决烟农种烟资金困难的问题;农机部门要做好烟草农用机械购置补贴和扶持推广工作,提升机械化作业水平;公安部门要做好打私打假、防止烟叶外流;农业农村部门、供销部门要加强对烟农专业合作社和烟叶家庭农场的指导和扶持;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农资质量监管、烟叶收购站点计量设备校准和维护。

  (六)增强安全意识,推进绿色生产。

  一是完善烟叶安全体系。要高度关注烟田土壤本底质量和烟叶质量安全现状,建立健全烟叶质量安全监控体系,实现烟叶质量可追溯。全面加强农药、含硫含氯肥料的使用管理和非烟物质控制,杜绝外源物质污染。二是提升绿色防控水平。要大力宣传保护生态、绿色生产、可持续发展的理念,增强稻烟生产全环节环保意识,推广稻烟绿色防控一体化技术;建立以农业防治为基础、生物防治为重点、物理防治为辅助、化学防治为补充的烟草绿色防控体系,开展农药、化肥减量行动。三是加强土壤保育力度。继续推行烟田废旧地膜回收工作,确保回收率100%,因地制宜综合运用烟田轮作、深耕晒垡、有机肥使用、施用土壤调理剂等多种技术措施,促进土壤用养结合、土壤质量提升。四是打造低碳烘烤场景。加大生物质燃烧炉一体机等清洁能源烘烤设备推广力度,节能减排,降低烘烤成本,提高烟叶烘烤质量。

  本工作意见自印发之日起实行,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

  附件:2026年长汀县各乡(镇)烟叶收购计划任务表

  附件

  2026年长汀县各乡(镇)烟叶收购计划任务表

乡(镇)

烤烟生产收购任务

(单位:担)

其中

出口备货计划(担)

合计

198500

9750

濯田

32380

1625

红山

1100

55

河田

28700

1440

三洲

5300

260

南山

16970

850

涂坊

5430

270

宣成

3491

175

羊牯

1289

65

四都

8000

400

古城

6330

320

策武

4930

250

大同

7180

360

铁长

400

20

馆前

33000

1660

新桥

13846

623

庵杰

154

7

童坊

30000

1370

  备注:各乡镇计划任务包含约4.91%出口备货计划(低次等烟),且与正组烟叶计划不能互相调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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