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背景
根据《龙岩市财政局 龙岩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下达2024年省级、市级储备订单粮食计划和直接补贴资金的通知》(龙财发指〔2024〕12号)文件精神,下达我县省、市、县三级储备订单粮食收购任务合计13625吨。为规范实施储备订单粮食收购制度,完善储备订单粮食收购直接补贴政策,保障种粮主体利益,增强政府对粮食市场的宏观调控能力,确保粮食安全和社会稳定,结合我县实际,起草了《长汀县2024年储备订单粮食收购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二、制定依据
1.《福建省粮食流通管理办法》
2.《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部门设计“放管服”改革规章的决定》(省政府令第196号)
3.《福建省地方储备订单粮食直接补贴管理办法(试行)》(闽财建〔2020〕20号)
4.《龙岩市财政局 龙岩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下达2024年省级、市级储备订单粮食计划和直接补贴资金的通知》(龙财发指〔2024〕12号)。
三、主要内容
主要包括七部分内容:一是订单计划安排;二是订单任务分解;三是订单粮食收购;四是订单粮食直接补贴;五是规范使用粮食经纪人;六是工作职责;七有关工作要求。
四、注意事项
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一年。
五、联系方案
联系人:华树银;联系电话:6831866
- 图解:《长汀县2024年储备订单粮食收购工作实施方案》 [2024-08-01]
- 音频解读:《长汀县2024年储备订单粮食收购工作实施方案》 [2024-08-02]
- H5解读:《长汀县2024年储备订单粮食收购工作实施方案》 [2024-08-01]


闽公网安备 35082102000140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