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长汀县人民政府关于禁止在伯公前水库工程建设征地范围内新增建设项目和迁入人口的通告(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时间:2026-03-03 11:07

  为保障伯公前水库工程建设征地处理范围涉及相关权属人及单位利益,推动工程规划设计和建设顺利开展,根据《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国务院令第679号)《龙岩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长汀县伯公前水库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龙发改审批〔2025〕31号)及福建省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管理的有关规定要求,现将我局起草的《长汀县人民政府关于禁止在伯公前水库工程建设征地范围内新增建设项目和迁入人口的通告(征求意见稿)》,即日起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示期间,社会对该项目移民征地方面意见和建议,可向长汀县水利局反映。公开征求意见时间2026年3月3日—2026年3月17日。欢迎来电提供意见建议。

  附件:《长汀县人民政府关于禁止在伯公前水库工程建设征地范围内新增建设项目和迁入人口的通告(征求意见稿)

  联系地址:长汀县水利局

  联系人:  张先生  13959046656

  长汀县水利局

  2026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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