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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名称或者自然人姓名 |
组织机构代码或自然人身份证号码 |
主要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
行政处罚的适用程序 |
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名称和处罚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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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汀水利罚〔2024〕1号 |
福建省XXXX建材有限公司未经批准,擅自取水案 |
福建省XXXX建材有限 公司 |
913508xxxx |
2015年6月份至2023年12月未经批准,擅自在策武镇高田村小山峡小溪取用地表水,经福建韩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鉴定出具结果,该公司年用水量16191立方米,8年6个月共取水139242.6立方米。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六十九条第一项的规定 |
普通 程序 |
长汀县水利局
2024年1月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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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公网安备 35082102000140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