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汀县水利局2024年未经批准擅自取水案行政处罚公示
时间:2024-01-12 10:45
 

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案件名称

违法企业名称或者自然人姓名

组织机构代码或自然人身份证号码

主要违法事实

处罚依据

行政处罚的适用程序

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名称和处罚日期

1

汀水利罚〔2024〕1号

福建省XXXX建材有限公司未经批准,擅自取水案

福建省XXXX建材有限

公司

913508xxxx

2015年6月份至2023年12月未经批准,擅自在策武镇高田村小山峡小溪取用地表水,经福建韩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鉴定出具结果,该公司年用水量16191立方米,8年6个月共取水139242.6立方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六十九条第一项的规定

普通

程序

长汀县水利局

 

 

 

2024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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