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汀县民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集中供养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资金使用管理的通知》的意见征集
时间:2026-09-01 16:03
 为进一步压实特困供养资金监管责任,堵塞资金使用管理漏洞,坚决杜绝供养金发生截留、挪用、克扣、不足额发放、逾期发放以及工作人员代签冒领、违规代管等各类问题,依据《民政部 财政部 国家医保局关于进一步做好特困人员供养服务工作的通知》(民发[2023]13号)、《福建省省级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管理办法》(闽财规〔2024〕22号)文件精神,长汀县民政局联合长汀县财政局起草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集中供养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资金使用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和建议。

 

公告日期:2026年9月1日至2026年9月30日;

联系电话:6819219;

地址:长汀县民政局(长汀县西外街27号)

 

附件:长汀县民政局 长汀县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集中供养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资金使用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长汀县民政局

2026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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