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长汀县招生委员会
汀招委〔2021〕4号
长汀县2021年初中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各中学:
现将《长汀县2021年初中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长汀县招生委员会
2021年7月26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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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汀县2021年初中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国家、省、市有关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的规定,今年全县小学毕业生5507人,并有部分在外就读的小学毕业生返乡就读,为做好我县2021年初中招生工作,结合长汀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生原则
(一)坚持划片招生、就近入学的原则;
(二)坚持分批录取、免试入学的原则;
(三)坚持遵循志愿、统筹安排的原则;
(四)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二、农村乡(镇)初中招生
各乡(镇)人民政府、中学必须按县人民政府下达的招生计划,积极完成招生任务,确保应届小学毕业生和未入学的往届生均能进入初中就读。各中学除了根据中心校提供的小学生毕业名册进行招生以外,还应主动对接所在乡镇,落实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就学情况,确保本招生片区适龄学儿无辍学现象。乡(镇)有两所中学的招生工作,按就近划片的原则,具体方案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制定,报县招生办备案。各中学应在8月20日前将入学通知书统一发放到学生毕业学校,再由毕业学校发送到学生手中。
三、城区公、民办初中招生
(一)招生计划
1.公办中学:长汀一中校本部(初中部)招收10个班520人;长汀一中初中部新城校区招收6个班312人;长汀二中招6个班312人;长汀三中招8个班416人;长汀四中招10个班 520人;长汀五中招收 4个班208人。
2.民办中学:龙山中学招收17个班850人;实验中学(原龙宇中学升格的初中学校)招收10个班500人。
(二)招生对象
1.长汀一中初中部新城校区的招生对象
(1)户籍在宣成乡、红山乡、古城镇(不含南岩片区即南岩、元口、丁黄、杨梅溪四个行政村)的小学毕业生,古城镇黄陂村的小学毕业生招生按照长汀县人民政府2020年第5次常务会议纪要执行;
(2)户籍在策武镇李城村、河梁村、陈坊村的小学毕业生。
(3)在工贸新城主导产业及其他企业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2. 长汀一中校本部(初中部)、长汀二中、长汀三中、长汀四中的招生对象(具体划片见附件1)
(1)户籍在汀州镇的城区小学毕业生;
(2)户籍在大同镇郑坊、天井山、七古、草坪、印黄、红湖、红卫、正平、黄麻畲、东关、东街、黄屋(高坑)、建明、新民、七里、利星、光明、罗坊、新庄、红星、新丰、南寨村的小学毕业生及计升、师福原附城中学招生范围的小学毕业生;
(3)户籍属于城区招生范围内且要求返城就读的非城区小学毕业生;
(4) 已居住在工贸新城和谐小区、七里祥和小区拆迁安置户居民子女。
(5) 原凌志学校招生范围的居民子女。
3.长汀五中的招生对象
(1)户籍在大同镇东埔村、李岭村、荣丰村、翠峰村的小学毕业生及计升、师福村原大埔中学招生范围的小学毕业生;
(2) 在腾飞工业区主导产业及其它企业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3) 不属于长汀一中校本部(初中部)、二中、三中、四中招生对象的城区、大同小学毕业生。
4.龙山中学、实验中学的招生对象
根据学生自愿报名遵循志愿原则,招收本县符合招生条件的小学毕业生。招收不是长汀县户籍的初中新生,要在长汀参加中考中招的,其父母一方应连续缴交三年长汀县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以下简称“社保”),否则要回户籍所在地参加中考中招。
(三)招生办法
1.录取批次
第一批:房产和户籍均在招生范围内的小学毕业生;政策性对象子女;
第二批:户籍在招生范围内的小学毕业生;
第三批:拆迁安置户居民子女(拆迁安置户指安置合同及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是父母其中一方的名字的子女才能按照此项规定入学);
第四批:符合招生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下文简称“随迁子女”)。随迁子女父母至少一方连续缴交社保,缴交时间从《长汀县2021年初中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公布当月至8月。
2.录取办法
(1)公办学校
① 第一、二、三批次
根据招生计划数,如果到第三批次报名招满后,没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则不招收第四批随迁子女。如遇哪个学校到第三批次报名超过计划数时,由县招生办对城区片区学校交叉地址和相邻地址,根据学校生源进行部分调剂,具体由县招生办负责组织实施。
政策性对象子女经相关部门审核认定后,按类别录取。
②第四批次
第一、二、三批录取后,根据空余学位情况招收第四批随迁子女,报名的第四批随迁子女人数超过空余学位时,实行电脑派位录取。参加摇号或电脑派位未被录取的适龄儿童,由县招生办统筹安排到有空余学位的中学就读,不服从统筹安排的回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读。
(2)民办学校
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规范录取,报名和招生录取纳入招生信息管理平台统一组织实施。按照志愿填报分别录取到龙山中学和龙宇中学。当某校填报志愿人数少于招生计划数时直接录取;当某校填报志愿人数超出招生计划数时,实行电脑派位录取;未被民办学校录取且符合公办学校招生条件的,按招生政策录取到公办学校就读(如遇招生范围内学校学位已满,由招生办统筹安排到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就读)。
3.有关规定
(1)户籍要求。学生本人的户籍与父母或其中一方在同一户口簿上,户籍迁入招生范围的时间截止日期7月30日(逾期迁户籍的要到招生办登记,由招生办按照剩余学位统筹安排就读)。
(2)房产证要求。房产需住宅或商住用房,以《不动产权证书》《房产证》为凭证,证书登记时间截止日期7月30日。
(3)政策性照顾学生报名要求。严格按照《2021年长汀县招商引资、产业工人进城务工等方面教育优惠政策的实施方案》文件规定执行。县各类引进人才子女(由县人才办提供相关文件证明);现役军人(含消防人员)子女、部队当年转业安置人员随军子女、烈士子女(提供现役部队、人武部或退役军人事务局证明);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提供公安机关相关证明);国外户籍、港澳台籍学生(提供护照或居住证等原件复印件)。申请政策性照顾就读的对象,8月10日前将相关材料送相应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再交县招生办登记,经审核符合政策性照顾的对象由县招生办统筹安排学校就读,并将在县政府网站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4)每一位小学毕业生只能报名一所中学,报名公办学校就不能报名民办学校,报名民办学校就不能报名公办学校。
四、登记建档工作
(一)登记建档时间
2021年8月5日-8月10日
(二)登记建档方式
网上登记方式:通过下载“e龙岩”APP、关注“e龙岩”公众号或访问“e龙岩”网站(网址:www.longyan.cn)等方式进行登记。
便民服务登记:无法自行网上登记的家长,于2021年8月11-13日到划片所在学校,由工作人员指导网上登记。报名民办学校的无法自行网上登记的家长8月5日至10日到教育局招生办领取报名登记表,报名所需材料8月13日前交教育局招生办(地址:汀州镇仓下巷33号,联系电话:0597-6831865)。
(三)登记建档所需材料
1.第一、二、三批次
(1)户口簿(须提供学生户口簿首页、户主页、父亲页、母亲页、学生本页,下同);
(2)父母双方身份证,结婚证;
(3)学生《出生医学证明》;
(4)学生小学毕业证书;
(5)返城就读的小学毕业生还需提供学籍信息卡;
(6)不动产权证书(或住建局备案的购房合同、不动产登记信息证明)
(7)拆迁安置户居民子女。要提交拆迁安置合同、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书、用水、用电缴费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县招生办登记。
2.第四批次(报名长汀一中初中分部新城校区、长汀五中参加长汀城区初中摇号的到教育局招生办领取报名表及提交相关材料报名)
(1)户口簿;
(2)父母双方身份证,结婚证;
(3)学生《出生医学证明》;
(4)学生小学毕业证书;
(5)父母有一方与企业单位签订的符合法律规定的劳务合同、企业单位工资证明、社保证明(到县人社局社保服务大厅办理)。
3.民办中学(全县小学毕业生均可报名)
(1)户口簿;
(2)父母双方身份证,结婚证;
(3)学生《出生医学证明》;
(4)学生小学毕业证书和学籍卡;
(5)父母双方征信报告(学生家长被法院判定为被执行人或限制高消费人员,学生不得就读民办学校。民办学校招生后如果经依法查询判定学生家长为被执行人或限制高消费人员,教育局将取消其子女在民办中学的录取资格)。
若有特殊情况,须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四)新生入学手续办理。七年级新生到学校办理入学手续时,应带登记建档所需材料到学校办理。
五、招生工作时间安排
(一)学生网上登记。2021年8月5-10日,学生家长(或监护人)网上登记申报(注意信息填好后要确保点击提交成功)。报名时根据户籍地址及招生范围(附件1)选择报名学校,没有按照招生范围报名的,县招生办不予审核录取。
(二)学生上报材料。8月11-13日将所需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报名学校审核登记。
(三)户籍房产审核。公安派出所、不动产登记中心根据网上报名情况进行审核。8月15日前各学校将学生户口簿、房产证及报名学生花名册分别送公安派出所、不动产登记中心审核,8月18日前将部门审核后盖章的花名册送县招生办。8月20日前县招生办根据审核情况网上审核录取。
(四)政策性照顾对象子女、随迁子女、特殊类型子女。8月5-10日携带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县招生办审核,8月中旬组织调查核实及公示预录取名单,8月28日前(根据学位情况完成摇号)公布正式录取名单。
(五)新生花名册上报。各中学须将七年级新生(已到校注册上课)花名册(一式三份)于9月10日前上报县招生办审核盖章,送县教育局中教股一份认定学籍。新生花名册电子版报送县招生办邮箱:ctxzsb@126.com。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在县招生委员会的领导下,县教育局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县招生办对招生工作负责组织、指导、监管。各学校相应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招生实施细则,并于2021年8月1日前上报教育局招生办备案。学校校长是招生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切实履行好职责,确保招生工作有序进行。
(二)做好宣传工作。新闻宣传部门及有关单位,应就核心政策、群众关心的疑难点做好宣传解释工作,进行正面引导。积极通过网络、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发放通俗易懂的宣传材料等方式,为群众答疑解惑,提高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强化部门职责。住建、不动产登记中心、公安、人社等相关部门按职能职责把关,对报名系统的信息进行审核、确认。
(四)规范招生行为。学校严格按照本方案开展招生工作,民办学校根据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核准的招生计划、招生时间和录取办法进行招生,不得进行不实宣传,并按省学籍管理规定,做到人籍一致。
(五)强化监督管理。坚持“谁佐证、谁把关、谁负责”的原则,建立通报、倒查责任追究机制。纪检监察机关对相关部门履职情况和学校招生工作进行督查。畅通举报渠道,认真核实群众的信访投诉,严厉查处违规招生行为,并及时向社会公开。县教育纪委电话:6880307
七、本方案由长汀县教育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97-6831865
附件:1. 2021年长汀一中校本部(初中部)、长汀一中初中部新城校区、二中、三中、四中、五中招生安排表
2.2021年学校新生花名册
3.2021年学校本招生片区在外校就读花名册
4.长汀县2021年初中招生登记表
5.2021年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初中招生报名登记表
6.长汀县2021年民办初中招生报名登记表
附件1
2021年长汀一中校本部(初中部)、一中初中部新城校区、二中、三中、四中、五中
划片招生安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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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中学 |
招生计划 |
招生范围或对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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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数 |
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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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中校本部(初中部) |
10 |
520 |
兆征路、新街巷、劳动巷、乌石巷、横岗岭、老古井、东后巷、东城墙、豪惠巷、东大街、商业城、吕屋、环北路43-1至150号(以环北路为界,靠北山脚下的)、仓下巷、府背巷、西竺巷、三元阁、三官巷、瞿秋白纪念碑靠北、民主巷、五通大街、杨柳巷、车子关、店头街、中心巷、新新巷、站背巷、县前街(原新民街)、青云巷、肖屋塘路、宝珠巷、惠吉巷、和平路、南大街、正义巷、社下角路、西城墙巷、水门巷、蓆稿坪路、紫云花园、金禾花园、花园新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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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中初中部新城校区 |
6 |
312 |
宣成乡、红山乡、古城镇(不含南岩片区即南岩、元口、丁黄、杨梅溪四个行政村),策武镇李城村、河梁村、陈坊村、在长汀工贸新城主导产业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需到教育局招生办报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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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汀二中 |
6 |
312 |
师福(1组、2组、3组、4组、13组、14组、15组、16组、19组、20组、21组)、南寨、南里,梅林1路、梅林2-5路,桥下坝、营背大街、四大巷、营背巷、金东路(1号、2+1号、15-68号)、幸福花园、环东路、南熏亭、葫芦岭、福里区、中云财富、塔东、塔山、朝斗岩路、宝珠东路、汀州大院、和谐小区、建源第一城、鑫源嘉华、亿嵘宿舍楼、三和公馆、世纪昌龙、祥鸿大厦、祥鸿楼、棉纺厂、祥鸿一路、祥鸿二路、祥鸿花园、祥鸿山庄、棉纺厂后山、江边市场A-E栋、司前街、汀州郡(物流园)、和谐小区拆迁安置户居民子女、原凌志学校招生范围的居民子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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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汀三中 |
8 |
416 |
金东路(2号、3-13+8号)、黄田背一二路、对门山、环北路1-42号、添丁下、观音路、腾飞二路、水韵华庭、盛世金源、腾飞花园、中城投、添丁新苑、防汛大厦,江滨花园,康桥圣菲、坝园路、坝园区、坝园新村、浅水湾、水岸花园、腾飞一路、电信大厦、职专小区、中心坝、丰桥路、苍玉新苑、古楼下、金沙小区、苍黄路、苍玉大街、新天地购物广场、家园小区、新洲雅苑、变电站1路2路、皮塑厂新村、樟树新村、化肥厂、茶园新村、百益山小区、百益山、赤岭坑、斗笠石下、中云花园、华龙城市花园、雅郡绿园、东方巴黎、茶园小区、汀江明珠、中云丽景城、高坑村、黄屋村(黄屋新村、南区、北区)、东街村、计升(1组、2组、3组)、红卫村、草坪村、红湖村、印黄村、东关村、郑坊村、七古村、黄麻畲村、正(镇)平村、天邻村、新丰街、汀江巷、清流巷、忠诚巷、鸡毛洞、环中路、水东大街、人民巷、阳光城、珑悦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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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汀四中 |
10 |
520 |
西外街、西塔新村、西山下、汀州首府、大水坪、福宾楼、樟树下、金碧大厦、富贵嘉园、财富广场、客家广场、西外南路、罗汉新村、水门新村、南环路、教师新村、怡景苑、金碧、金龙商务城、红星新村、怡景花园、桥头新村、宝珠世纪花园、罗汉岭、卧龙商城、西客站、汀州豪庭、新民安置小区、东星路、人寿保险公司及法院宿舍、新民廉租房、环西路、园丁花园、新民小区、车队新村、县府集资楼、明星路、益盛花园、龙山花园、西门桥至沙罗坪、天守文兴宿舍楼、金盆架公租房、樟树坝、马屋桥、宝珠新村、新庄村、罗坊村、红星村、新民村、七里村、利星村、光明村、建明村、新峰村、七里祥和小区拆迁安置户居民子女、汀州豪庭、卧龙商城、西客站、嘉华名郡、翡翠世家、客家一品、汀州臻邸、福泉花园、汀州人家、国宾府、汀州红府、汀州世贸商住小区、西城墙新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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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汀五中 |
4 |
208 |
荣丰村、翠峰村、东埔村、李岭村、计升村(4组、5组、6组、7组)、师福村(5组、6组、7组、8组、9组、10组、11组、12组、17组、18组)、在长汀腾飞工业区主导产业及其它企业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需到教育局招生办报名) |
说明:门牌地址、街道(村)名称、小区名称如有遗漏或重复,按所属片区划片一致的原则,由招生办具体实施划片。
附件2
2021年__________学校新生花名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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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编号 |
学生姓名 |
性别 |
身份证号码 |
住址 |
家长姓名 |
毕业学校 |
联系电话 |
学籍辅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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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2021年__________学校本招生片区在外校就读新生花名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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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学生姓名 |
性别 |
身份证号码 |
住址 |
家长姓名 |
毕业学校 |
联系电话 |
现就读中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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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
长汀县2021年初中招生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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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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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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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学籍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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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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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毕业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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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 庭 信 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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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工作单位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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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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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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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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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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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类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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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 审核 意见 |
经办人: 学校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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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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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此表由招生学校印制,新生入学登记时填写。招生学校存档。
附件5
2021年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初中招生报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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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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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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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学籍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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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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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毕业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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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 庭 信 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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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工作单位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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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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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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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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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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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类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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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 审核 意见 |
经办人: 学校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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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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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2021年8月5日至10日到教育招生办领取报名登记表,报名所需材料8月13日前全部交教育局招生办(仓下巷33号,0597-6831865)。所需材料:户口簿,父母双方身份证、结婚证,学生《出生医学证明》,学生小学毕业证书, 父母有一方与企业单位签订的符合法律规定的劳务合同、企业单位工资证明、社保证明(到县人社局社保服务大厅办理)。
附件6:
长汀县2021年民办初中招生报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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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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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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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学籍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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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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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毕业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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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 庭 信 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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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工作单位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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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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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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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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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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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类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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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 审核 意见 |
经办人: 学校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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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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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2021年8月5日至10日到教育局招生办领取报名登记表,报名所需材料8月13日前全部交教育局招生办(仓下巷33号,0597-6831865)。所需材料为学生户口簿、《出生医学证明》、小学毕业证书和学籍卡, 父母双方身份证、结婚证、征信报告。


闽公网安备 35082102000140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