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七批)
时间:2020-10-28 09:36
    2020年10月24日,福建省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组向我县移交了群众信访举报件1件。我县高度重视,及时交办至相关乡(镇)进行办理。现将第七批群众信访举报件办理情况予以公开。
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 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是否办结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1 SD2LY20201023X006 投诉1.牛脑屎生态公益林山场有人毁林建坟墓。2.黄坑尾山场当地人生产、生活用水源头,有人建养殖场。 长汀县 生态破坏、水

  1.经现场调查核实,2020年8月,长汀县濯田镇塅上村村民陈某在牛脑屎生态公益林山场新建坟墓1座,占地面积32平方米,未办理林地审核审批手续。信访件反映“牛脑屎生态公益林山场有人毁林建坟墓”的问题属实。

  2.经现场调查核实,2020年9月,长汀县濯田镇塅上村村民李某在黄坑尾山场占用林地280平方米新建养殖场,其中养殖舍占地150平方米(现养殖河田鸡98只,属散养户),空坪130平方米,均未办理林地审核审批手续。黄坑村村民生活用水引用韭菜坑水源(附近无养殖场),不在黄坑尾山场水源处取水,黄坑村部分农田生产灌溉用水引自黄坑尾山场水源。信访件反映“黄坑尾山场当地人生产、生活用水源头有人建养殖场”的问题部分属实。

部分属实

  1.10月24日濯田林业站对塅上村村民陈某进行了林业行政立案,2020年10月25日,濯田镇政府对陈某下发限期拆除坟墓通知书,责令其自行拆除,恢复林业生产条件并植树复绿。濯田镇政府将组织力量督促陈某拆除坟墓工作,确保整改到位。

  2.10月24日濯田林业站对塅上村村民李某进行了林业行政立案,2020年10月25日,濯田镇政府对李某下发限期拆除养殖场通知书,责令其自行拆除,恢复林业生产条件并植树复绿。濯田镇政府将组织力量督促李某拆除养殖场工作,确保整改到位。

  3.10月25日,濯田镇党委对挂片领导、林业站工作人员等5人进行了提醒谈话;对升平村、水头村支部书记进行批评教育。

  4.10月25日,濯田镇政府按照长汀县护林员管理办法,对升平村、水头村2名护林员进行全镇通报批评,并扣发绩效工资。

  5.长汀县委、县政府要求濯田镇政府进一步落实林长制职责,压实护林员监管责任,加强林业日常巡查监管,加大打击力度,坚决遏制此类现象发生。

阶段性办结 提醒谈话5人;批评教育2人;通报批评2人且扣发绩效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