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0年10月24日,福建省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组向我县移交了群众信访举报件1件。我县高度重视,及时交办至相关乡(镇)进行办理。现将第七批群众信访举报件办理情况予以公开。 | |||||||||
| 序号 | 受理编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行政 区域 | 污染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是否办结 |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
| 1 | SD2LY20201023X006 | 投诉1.牛脑屎生态公益林山场有人毁林建坟墓。2.黄坑尾山场当地人生产、生活用水源头,有人建养殖场。 | 长汀县 | 生态破坏、水 |
1.经现场调查核实,2020年8月,长汀县濯田镇塅上村村民陈某在牛脑屎生态公益林山场新建坟墓1座,占地面积32平方米,未办理林地审核审批手续。信访件反映“牛脑屎生态公益林山场有人毁林建坟墓”的问题属实。 2.经现场调查核实,2020年9月,长汀县濯田镇塅上村村民李某在黄坑尾山场占用林地280平方米新建养殖场,其中养殖舍占地150平方米(现养殖河田鸡98只,属散养户),空坪130平方米,均未办理林地审核审批手续。黄坑村村民生活用水引用韭菜坑水源(附近无养殖场),不在黄坑尾山场水源处取水,黄坑村部分农田生产灌溉用水引自黄坑尾山场水源。信访件反映“黄坑尾山场当地人生产、生活用水源头有人建养殖场”的问题部分属实。 |
部分属实 |
1.10月24日濯田林业站对塅上村村民陈某进行了林业行政立案,2020年10月25日,濯田镇政府对陈某下发限期拆除坟墓通知书,责令其自行拆除,恢复林业生产条件并植树复绿。濯田镇政府将组织力量督促陈某拆除坟墓工作,确保整改到位。 2.10月24日濯田林业站对塅上村村民李某进行了林业行政立案,2020年10月25日,濯田镇政府对李某下发限期拆除养殖场通知书,责令其自行拆除,恢复林业生产条件并植树复绿。濯田镇政府将组织力量督促李某拆除养殖场工作,确保整改到位。 3.10月25日,濯田镇党委对挂片领导、林业站工作人员等5人进行了提醒谈话;对升平村、水头村支部书记进行批评教育。 4.10月25日,濯田镇政府按照长汀县护林员管理办法,对升平村、水头村2名护林员进行全镇通报批评,并扣发绩效工资。 5.长汀县委、县政府要求濯田镇政府进一步落实林长制职责,压实护林员监管责任,加强林业日常巡查监管,加大打击力度,坚决遏制此类现象发生。 |
阶段性办结 | 提醒谈话5人;批评教育2人;通报批评2人且扣发绩效工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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