汀自然资[2019]295号
长汀县项目储备库建设实施方案和管理办法
根据项目是国民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的重要支撑和载体。建立健全统一完善的项目库,是促进全县项目顺利实施的重要保障。为进一步加强对全县项目的规范管理,切实发挥好项目库在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基础性作用,促进全县各项事业的快速发展,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项目库类别
根据项目性质及成熟度,分别建立意向项目库、备建项目库、在建项目库、建成项目库,在管理上按照不同行业及分别设库实施管理;单设政府投资项目库。
(一)意向项目库
列入意向项目库的项目为: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全县总体规划要求,具备相关备件,有一定意向或已由具备一定资质的机构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但尚未相关部门审核的项目。列入意向项目库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有明确的项目建设单位;
2、项目名称、规模和建设计划基本确定;
3、有初步的市场调研、产业分析和科学论证。
(二)备建项目库
列入备建项目库的项目为:经相关业务主管单位审核,已办理或具备办理年度投资计划条件的项目。列入备建项目库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2、资金已经基本落实;
3、具有明确的投资计划;
4、具有初步设计方案;
5、已完成项目核准(审批、备案)。
(三)在建项目库
列入在建项目库的项目为:经相关业务主管单位审核,建设手续齐全,正在建设的项目。列入在建项目库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建设手续齐全;
2、建设资金已基本落实;
3、正实施项目建设。
(四)建成项目库
项目建设完成并投入使用后列入建成项目库。
(五)政府投资项目库
所有列入政府当年专项资金投资计划的项目。
三、入库项目范围和基本要求
1、范围:在我县行政县域范围内,总投资500万元以上的建设项目或投资规模不足500万元但对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经济结构优化和高新技术发展起到较大影响的项目;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农村基本设施建设项目。
2、基本要求:符合国家和地县产业政策,符合我县近期和中长期发展规划。具有相对资源优势和广阔市场前景,并可以取得较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生产经营性项目需有较高的投资回报率,入库项目要有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等完善的项目背景资料。
四、工作分工
有关单位和乡镇根据工作职能,按照意向项目库、备建项目库的要求,负责本部门项目的筛选、整理、包装和提报。各单位提报的项目要确保资料齐全、详实、数据准确、可操作性强,凡不符合要求的项目不予提报,各乡镇要根据产业特点,做好重点项目的筛选、整理、包装、提报工作。
长汀县自然资源局
2019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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