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补贴对象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申请人银行账户复印件1份;
4.个人缴纳养老保险费的发票1份;医疗保险缴费如无法提供缴费发票的需提供银行回单经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长汀管理部审核盖章确认;
5.《长汀县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2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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