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城市副食品调控基地怎么认定?
时间:2024-11-11 14:52
 是指具有较强的副食品生产供应能力,并经省商务厅确认,承担保障城市副食品市场供应调控任务的生猪、肉牛、肉羊、蛋禽、肉禽养殖企业和蔬菜生产供应企业。凡是符合规定条件的种养殖企业、生产供应企业均可自愿向所在设区市商务部门提出申请,由设区市商务部门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初审推荐,省商务厅审核确认发布名单,并由省副食品基地办公室与经确认的省级副食品基地签订管理协议,每次协议有效期为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