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办理休学手续?
时间:2022-09-02 15:37

  一、休学条件

  因身体状况或其他特殊原因无法坚持正常学习的学生,由学生本人及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填写《中小学生休学复学申请表》(学校教务部门提供),向学校申请休学。因病申请休学的,应出具县级以上医疗单位证明(需有建议休学的意见)、病历及医疗收费发票等;因其他特殊原因休学的,应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二、休学年限

  学生休学期限一般为一学年,休学期满仍不能复学的,可申请延长一年。毕业年级下学期一般不办理休学手续。

  三、复学办理

  休学期满或休学期未满请求复学的学生,经学校和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分别核办后可以复学,编入休学时的年级就学,也可根据学生本人及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的要求和学生的实际学力,编入原年级就读。因病休学的学生复学时应提供县级以上医疗单位出具的康复证明。

  四、休学流程

  1.由学生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持上述休学材料(县级以上医疗单位证明、病历及医疗收费发票等)向就读学校提出申请;

  2.学校认真审核学生休学条件及相关证明材料;经学校审核后,报教育主管部门审批。

  3.对于同意休学的,由学校在全国学籍系统中发起休学申请(需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原件的电子照片);不符合条件的,学校要做好解释工作;

  4.学校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在全国学籍系统中核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