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违法建设处置行为进行规范,要求提高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依法、规范、公正、文明行使职权。细化了违法建设情形认定和处置程序,明确城镇违法建筑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情形、不能拆除的情形,并对乡村违法建筑也加以区分进行处置,增强了可操作性。同时,在《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等法律规定的基础上,对查处决定的作出和送达、催告、强制拆除公告发布、现场实施强拆以及当事人权利保障等作出具体规定
网站标识码:3508210001
闽公网安备 35082102000140号
网站备案号:闽ICP备14021361号-1
版权所有:Copyright © 2012 Changting.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长汀县人民政府网站
中文域名:长汀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务
主办:长汀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管理维护:长汀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为确保最佳浏览效果,建议您使用以下浏览器版本:IE浏览器9.0版本及以上; Google Chrome浏览器 63版本及以上; 360浏览器9.1版本及以上,且IE内核9.0及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