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实施长汀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有关法律、规章规定,我县已于2021年4月2日发布长汀县羊耳坑水库项目土地征收启动公告,公告时间为2021年4月2日至4月10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征收土地预公告时间不少于十个工作日”规定,现发布该项目征收启动公告补充公告,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
拟征收土地位于策武镇陈坊村、大同镇新庄村、长汀楼子坝国有林场,东邻林地;南邻林地;西邻林地;北邻耕地、林地,用地面积33.2029公顷,具体征收范围详见长汀县羊耳坑水库用地红线图。
二、拟征收土地目的
本次拟征收集体土地用于长汀县羊耳坑水库项目建设,规划用途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水库水面、水工建筑用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规定的“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通信、邮政等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属可以征收情形。
三、其他事项
该项目已于2021年4月2日由长汀县人民政府发布征收土地启动公告,2021年4月2日至4月10日由策武镇、大同镇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人员进行土地现状调查。2021年8月18日经组织开展土地征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该项目土地征收社会稳定风险等级为低风险。2021年8月20日长汀县人民政府发布了征地补偿方案的通告,2021年8月21日至2021年9月21日在长汀楼子坝国有林场和镇、村政务公示栏及长汀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公示30日。公示期间,没有收到申请听证的诉求;2021年9月23日,大同镇人民政府与新庄村委会签订了《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协议》;2021年9月23-24日,策武镇人民政府与陈坊村委会签订了《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协议》,并与103户被征地农民签订了《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协议书》。另有1户因对补偿标准不满意未签订协议;2021年9月24日,策武镇人民政府与长汀楼子坝国有林场签订了《使用国有土地协议书》;本公告为长汀县羊耳坑水库项目征收启动公告的补充公告,补充公告时间为十个工作日(2021年9月27日至10月19日)。
本公告在拟征收(使用)土地涉及的长汀楼子坝国有林场和策武镇、大同镇和陈坊村、新庄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予以张贴,长汀楼子坝国有林场和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及时将本公告内容通知被征地的单位和个人。拟被征收土地四至范围内的长汀楼子坝国有林场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本项目征收启动公告补充公告有异议的,或对当时已签订的调查确认表和征地协议有不同意见的,应当在本公告期内以书面形式向策武镇、大同镇人民政府提出。
2021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