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拟征收土地范围
拟征收土地位于策武镇陈坊村、大同镇新庄村、长汀楼子坝国有林场,东邻林地;南邻林地;西邻林地;北邻耕地、林地,用地面积33.2029公顷,具体征收范围详见长汀县羊耳坑水库用地红线图。
二、拟征收土地目的
本次拟征收集体土地用于长汀县羊耳坑水库项目建设,规划用途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水库水面、水工建筑用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规定的“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通信、邮政等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属可以征收情形。
三、开展土地现状调查的安排
拟于2021年4月2日至4月10日由策武镇、大同镇人民政府代表县人民政府,县自然资源局负责业务指导,组织有关部门人员对拟征收范围内的土地权属、地类、面积和地上附着物(包括房屋等)、青苗等现状进行调查和清点确认,以及办理补偿登记和签订补偿安置协议等有关事项。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积极支持配合。对清点确认有异议的,可以向策武镇、大同镇人民政府申请复核。
具体拟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待土地现状调查完成后,由本人民政府制定并公告。
四、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之日起,任何人不得在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建;凡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一律不予补偿。
本公告在拟征收(使用)土地涉及的长汀楼子坝国有林场和策武镇、大同镇和陈坊村、新庄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予以张贴,长汀楼子坝国有林场和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及时将本公告内容通知被征地的单位和个人。
特此公告。
附件:长汀县羊耳坑水库用地红线图。
长汀县人民政府
2021年4月2日


闽公网安备 35082102000140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