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2018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四、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七、财政拨款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九、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十、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2018年部门预算表(详见附件,可下载)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收入预算总表
三、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表
六、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经济分类情况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经济分类情况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部门业务费绩效目标表
十一、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
2018年部门预算经县第十七届届人大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我单位2018年部门预算说明如下:
一、 部门主要职责
县农业开发办的主要职责是:开展农业项目开发,为农业生产服务;规划、设计和实施国家立项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农业项目开发及评估认证农业项目。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县农业开发办包括1个机关行政处(科)室及0个下属单位,其中:列入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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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经费性质 |
人员编制数 |
在职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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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农业开发办 |
财政全额拨款 |
5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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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2018年,长汀县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工作将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着力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业生产基本条件,积极扶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推动农业结构调整,稳步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促进农民持续增收,加快推进长汀跨越发展。
围绕上述任务,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抓紧抓好2017年度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的实施工作,建设优质项目,确保顺利通过省市验收。
(二)择优选项,推荐上报2018年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和土地整理项目以及产业化经营项目,精心规划、科学设计,认真编制2018年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三)加强对监理单位的管理力度,加强督促监理单位行使监理职责,不断提高工程质量水平。要求监理单位在项目区成立现场监理部,按要求配备监理人员,确保监理人员到位,督促监理单位切实加强监理职能,做好“三管二监一协调”工作。
(四)完善工程设计。对施工中发现的工程设计问题,已要求设计单位派专业设计人员到现场进一步核对,进行补充修正。对遗漏的工程进行核实,进行了工程变更。
(五)认真实施项目带动战略,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部署,积极参加涉麻涉毒专项整治宣传、 脱贫攻坚挂钩帮扶工作、计划生育、招商引资项目等活动。积极服务项目工作,积极跟进已通过市级评审的5个土地治理项目、2个产业化项目及科技创新试点县项目,做好服务工作,争取多上项目,为加快建设机制活、产业优、百姓富、生态美的新长汀,实现十九大描绘的宏伟蓝图不懈奋斗。
(六)认真及时完成县委、县政府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
四、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18年, 县农业开发办收入预算为73.11万元,比上年增加10.32万元,主要原因是工资职级晋升。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72.61万元,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财政专户拨款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单位结余结转资金0.5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73.11万元,比上年增加10.32万元,其中:人员支出50.8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0.77万元,公用支出21万元,项目支出0.5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72.61万元,比上年增加9.82万元,主要原因是工资职级晋升,主要支出项目(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一)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2.96万元。主要用于医疗保险支出。
(二)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2.07万元。主要用于医疗补助。
(三)2130601(机构运行)56.51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出。
(四)2210201(住房公积金)4.15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
(五)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6.92万元。主要用于养老保险。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
七、财政拨款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2.61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51.6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离休费、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
(二)公用经费2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8年预算安排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无。
(二)公务接待费
2018年预算安排2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检查验收等方面的接待活动等方面的接待活动。与上年相比支出下降(增长)20%,主要原因是: 主要原因是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检查验收接待减少。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18年预算安排3万元,其中:公车运行费3万元,公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相比支出增长57.89%,主要原因是: 出差、下乡检查验收次数增多。
九、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本单位为事业单位(非参公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县农业开发办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5万元,其中:政府购买服务项目采购预算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止2017年底,县农业开发办本级及所属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8年县农业开发办共设置绩效目标0个,涉及财政拨款资金0万元。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车改后单位按规定保留的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用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等;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表:1收支预算总表
2收入预算总表
3支出预算总表
4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表
6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预算表
7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经济分类情况表
8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经济分类情况表
9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10部门业务费绩效目标表(单独公开)
11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单独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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