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长汀县房地产管理所部门预算说明
时间:2016-01-24 00:00
2016年长汀县房地产管理所部门预算说明
 
2016年部门预算经第十六届人大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按照《长汀县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单位2016年部门预算说明如下:
      一、部门主要职责
长汀县房地产管理所部门的主要职责是:宣传贯彻住宅政策,对公有住宅实行维修、产权产籍的监督、管理和指导。配合长汀县住房保障建设管理中心做好配租配售管理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2016部门单位,其中:列入2016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经费性质
人员编制数
在职人数
长汀县房地产管理所
自收自支
13
6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2016年,长汀县房地产管理所部门主要任务是:
(一)管理、维护县直管公房
(二)配合四大街区做好四大街区县直管公房清理、腾退
四、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2016年, 长汀县房地产管理所部门收入预算为41.74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41.74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41.74万元,其中:人员支出34.4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6.11万元,公用支出1.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五、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2016年度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支出41.74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按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一)基本支出(科目)34.43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医疗保险等支出。
(二)基本支出(科目)6.11万元。主要用于生活补助(遗属补助等)等支出。
(三)基本支出(科目)1.2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等支出。
六、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情况
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元。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  
 
附件:1.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2.部门公共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3.部门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预算表
      4.“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