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部门主要职责
中共长汀县委县直机关工作委员会包括1个机关行政科室及0个下属单位,其中:列入2016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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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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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费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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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编制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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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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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长汀县委县直机关工作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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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全额拨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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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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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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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2016年, 中共长汀县委县直机关工作委员会收入预算为85.02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77.49万元,上年结转收入7.53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85.02万元,其中:人员支出52.4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6.39万元,公用支出6.20万元,项目支出20万元。
2016年度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支出85.02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按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3.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5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5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无。
(二)公务接待费
2016年预算安排1.5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1.5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元。与上年相比支出下降(增长)0%,主要原因是:因往年的预算基数小,如果本年预算安排减少,将无法保证正常支出。
2.部门公共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3.部门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预算表
4.“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2016年机关党工委部门预算公开表


闽公网安备 35082102000140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