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中共长汀县委县直机关工作委员会部门预算说明
时间:2016-01-24 11:32

 

2016年部门预算经十六届人大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按照《长汀县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单位2016年部门预算说明如下:

一、     部门主要职责

中共长汀县委县直机关工作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领导县直机关党的工作,负责制定县直机关党的建设规划,对党建工作做出部署和安排;负责做好党员的教育管理工作;领导中共长汀县委县直机关纪律检查工作委员会的工作;指导县直各级党组织做好统战工作;领导县直机关武装部和工、团、妇等群众组织工作;完成县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中共长汀县委县直机关工作委员会包括1个机关行政科室及0个下属单位,其中:列入2016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经费性质
人员编制数
在职人数
中共长汀县委县直机关工作委员会
财政全额拨款
7
6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2016年,中共长汀县委县直机关工作委员会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以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为主线,主动适应新常态,着力推进理论武装、服务中心大局、夯实基层基础、深化作风建设、严肃纪律规矩、强化责任担当等方面建设常态化,不断深化“生态党建”、“红土先锋”品牌建设,推动机关党的组织在建设新长汀进程中走前头、作表率。围绕上述任务,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1.坚持不懈强化理论武装工作。
2.进一步巩固践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成果。
3.推进机制制度创新。
4.扎实推进基层组织建设。
5.着眼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进一步加强机关作风建设。
6.持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7.加强党务干部的培训学习,努力适应新形势的新要求。
四、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2016年, 中共长汀县委县直机关工作委员会收入预算为85.02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77.49万元,上年结转收入7.53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85.02万元,其中:人员支出52.4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6.39万元,公用支出6.20万元,项目支出20万元。

五、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2016年度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支出85.02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按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一)行政运行55.60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福利及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二)一般行政事务管理20.00万元,主要用于基层组织工作经费。
(三)行政单位医疗3.03万元。主要用于缴交医疗保险费。
(四)公务员医疗补助2.13万元。主要用于医疗补助。
(五)住房公积金4.26万元。主要用于缴交住房公积金。
六、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情况:无。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3.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5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5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无。

(二)公务接待费

 2016年预算安排1.50万元。主要用于上级到我县进行公务活动方面的接待活动。与上年相比支出下降(增长)0%,主要原因是:因往年的预算基数小,如果本年预算安排减少,将无法保证正常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16年预算安排1.5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1.5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元。与上年相比支出下降(增长)0%,主要原因是:因往年的预算基数小,如果本年预算安排减少,将无法保证正常支出。

附件:1.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2.部门公共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3.部门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预算表

 

      4.“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2016年机关党工委部门预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