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中共长汀县委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预算说明
时间:2016-01-24 08:56
2016年部门预算经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按照《长汀县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单位2016年部门预算说明如下: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中共长汀县委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在中共长汀县委领导下负责全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的日常事务;负责全县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创建工作的总体部署,全县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包括文明县城、文明单位(行业)、文明村镇以及文明学校、文明社区、军警民共建等)的组织、指导和管理;承担县委、县政府、县文明委精神文明建设规划的起草,督查落实和工作计划、总结报告、汇报材料以及县委、县政府领导关于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重要讲话等文稿的起草工作;负责总结、宣传、推广精神文明建设的经验、做法;组织推荐全国、全省、全市各类精神文明建设先进评选及全县各类精神文明先进表彰工作;开展公民思想道德建设,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调查研究、总结推广、宣传工作,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等。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县文明办包括1个机关行政单位及1个下属事业单位,其中:列入2016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经费性质
人员编制数
在职人数
中共长汀县委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
财政拨款
10
10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2016年工作总体思路: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以构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以争创省级文明县城为目标,充分发挥精神文明建设引领风尚、教育人民、服务社会、推动发展的作用,在着力培育道德新风、着力提升市民文明素质、着力提高社会文明程度上,出实招、干实事、见实效,为建设“机制活、产业优、百姓富、生态美”的新长汀汇聚强大的精神动力。
1.强化理论武装。以建党95周年、红军长征胜利80周年等纪念活动为契机,继续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迅速掀起热潮,不断引向深入。积极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实践活动,推进作风建设常态长效。
2.做好创建省级文明县城工作。按照县委、县政府“2017年争创第五届(2015-2017年度)省级文明县城提名资格县城,2020年争创第六届(2018-2020年度)省级文明县城”的要求,认真做好2016年度省级文明县城(含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创建工作测评各项迎评工作。开展创建省级文明县城“2016年环境整治专项行动”,对建成区主次干道和商业大街,按路段分别由一名挂钩县领导带队包干进行整治,要求各相关部门和乡(镇)进行摸底调查,建立整治队伍,健全创建“台帐”消号制,一一消除薄弱环节,做到抓反复,反复抓,将整治工作向美化工作延伸,将城市环境整治向城乡环境联动整治延伸,从根本上改变我县城市长期存在的“脏、乱、差”问题,为创建省级文明县城奠定坚实基础。
3.推进公民思想道德建设。着力构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持续开展“中国梦”和“讲文明树新风”公民道德宣传教育活动,开展道德讲堂、“我们的节日”等活动,推进公民素质教育大众化。加大“中国好人”、“福建好人”榜推荐报送力度,大树凡人善举典型和“身边好人”典型,唱响“长汀好人”品牌。深化文明交通、小盘光盘、革除殡葬陈规陋习、文明旅游等行动,推动文明风尚形成。
4.深化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继续深化“三红精神”、经典诵读、童谣传唱、传统文化体验等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创建德育特色品牌。积极推进“乡村学校少年宫”建设,加大校园周边环境净化治理力度,创造良好的社会文化环境。
5.提升志愿服务水平。全力打造长汀生态文明志愿服务特色品牌,提升服务水平和品牌层次,继续开展“三关爱”志愿服务活动,打造一批志愿服务品牌队伍,推进志愿服务常态化。

6.强化基层基础创建工作。发挥文明单位示范带头作用,通过开展驻村蹲点、结对帮扶等活动,以城带乡,城乡联动,推动文明村镇创建,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做好2016年全省文明行业优质服务测评迎评,提升文明行业创建水平。抓好文明风景旅游区创建、军民共建以及文明细胞创建等工作。

四、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2016年,统计部门收入预算为115.12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15.12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115.12万元,其中:人员支出65.2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8.28万元,公用支出1.6万元,项目支出40万元。
 
五、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2016年度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支出115.12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按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一)基本支出(科目)75.12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二)项目支出(科目)40万元。主要用于创建省级文明县城、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志愿服务活动、道德讲堂建设、开展大型公益广告宣传等支出。
六、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情况
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无政府性基金支出。主要支出项目(按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一)×××(科目)××万元。主要用于……支出。
(二)×××(科目)××万元。主要用于……支出。
(三)×××(科目)××万元。主要用于……支出。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11.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7.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4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6年预算安排0万元,2016年无因公出国(境)经费。主要用于××××××××××××(简要说明出国(境)团组目的年相比支出下降(增长)%,主要原因是:××××××××。
(二)公务接待费
2016年预算安排7.8万元。主要用于接待省、市文明办及兄弟县(市、区)单位来汀重大调研、文明县城督查、交流考察、志愿服务、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等活动支出。年相比支出下降1.27%,主要原因是:节约和减少公务接待。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16年预算安排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4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年相比支出下降0.25%,主要原因是:节约和减少公务用车。

附件:1.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2.部门公共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3.部门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预算表

      4.“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2016年文明办:预算公开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