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长汀县农办预算说明
时间:2016-01-24 08:27

2016部门预算经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按照《长汀县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单位2016年部门预算说明如下:
一、部门主要职责
农办的主要职责是:1.组织贯彻实施中央、省、市关于农村工作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有关法律、法规,并督促检查;2.承担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负责了解掌握农村经济运行和农村工作情况,开展“三农”(农业、农村、农民)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并提出意见和建议,供县委决策参考;3.对县直农口单位的重大问题进行综合协调;4.承担县农科教结合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县农业区划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5.负责南山塘背国家农村固定观察点的组织领导等各项工作;6.指导、协调美丽乡村建设办公室和创新办日常业务管理工作;7.承担县山海协作工作,并负责与省、市对接山海协作政策措施,争取有关资金和贷款并组织实施。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农办包括1个机关行政科室及2个下属单位,其中:列入2016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经费性质
人员编制数
在职人数
长汀县农办
全额拨款
9
9
县农科教办
全额拨款
3
3
县区划办
全额拨款
4
1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2016年,农办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农业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围绕县委、县府决策部署,围绕现代农业发展目标,协调农口部门,不断调整优化产业结构,推动农业转型升级,大力发展现代农业,增强农业发展的活力。围绕上述任务,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积极培育新型经营主体。
(二)整体推进美丽乡村建设。
(三)着力提升农业产业化水平
(四)强化驻村干部管理水平。
(五)开展农村调查研究。
四、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2016年, 长汀县农办部门收入预算为146.72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45.42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146.72万元,其中:人员支出104.8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4.09万元,公用支出26.5万元,项目支出1.3万元。
五、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2016年度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支出145.42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按科目分类统计)为:
(一)2130101行政运行(农业)(科目)145.42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六、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情况
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2.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1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无预算该项支出
 
(二)公务接待费
  2016年预算安排1万元。主要用于上级来人用餐、住宿等方面的接待活动。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16年预算安排1.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1.1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附件:1.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2.部门公共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3.部门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预算表
      4.“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长汀县农办预算公开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