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部门预算经届十六人大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按照《长汀县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单位2016年部门预算说明如下:
一、 部门主要职责
长汀县老区与扶贫工作办公室部门包括3个机关行政科室,无下属单位,其中:列入2016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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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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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费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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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编制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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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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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汀县老区与扶贫工作办公室 |
行政拨款 |
10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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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2016年, 长汀县扶贫办收入预算为95.36万元,为当年财政拨款收入。相应安排支出预算95.36万元,其中:人员支出82.1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1.18万元,公用支出2万元。
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7.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无,公务接待费2.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4.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无
(二)公务接待费
2016年预算安排2.8万元。主要用于上级部门及有关县市相关单位来人等方面的接待活动。与上年相比支出下降6.7%,主要原因是:来客数量减少。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16年预算安排4.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4.5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无。与上年相比支出下降8%,主要原因是:用车次数下降。
3.部门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预算表


闽公网安备 35082102000140号


